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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公共車輛安全執法 打擊超速漏戴安全帶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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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05日 06:35
2017年05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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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將於今日(5月5日)起一連6日,採取全港公共服務車輛安全執法行動,打擊司機及乘客違例行為,包括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通訊設備、超速駕駛,以至司機及乘客違法沒有扣安全帶等相關罪行。
首季7人因公共車輛意外喪生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首季涉及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意外有1605宗,佔整體交通意外數字43%,導致2107人受傷及7人死亡。警方發言人表示,交通意外主要成因是司機駕駛時不留神、跟車太貼、胡亂轉線、沒有確保乘客的安全及不適當地或不合法地轉向。
道路安全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一連6日安全執法行動,主要打擊的士、專營公共巴士、公共小巴、私家小巴及私家學童小巴的違例行為,包括司機及乘客沒佩戴安全帶,駕駛時使用流動通訊設備及超速等。
警方呼籲,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駕駛時切勿使用流動通訊設備,及須遵守道路交通規例,留意路面情况,佩戴安全帶並提醒乘客跟從。
根據法例,公共小巴如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任何司機駕駛時使用流動通訊設備,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警方亦可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額為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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