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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教授日前參加研討會時表示未來5年香港不適合重啟政改,並希望香港好好用5年時間先改善民生經濟的問題。一些反對派人士立即反駁稱:香港推行政改是國策,不是王一人說了算。
不錯,在香港推行政制改革,應否及能否推行政制改革,邁向普選的目標,非王振民一人說了算;但若反對派因此而變成「鴕鳥」,只顧一味否定王的意見的影響及重要性,那就是無知。王振民的意見至少反映一批熟悉香港問題、具有影響力的內地官員的意見。大家應該要問,為何今天這些專家有這樣的觀察、分析甚至結論?
筆者倒認為王振民的意見有高度參考價值:若香港的反對派還不對他們過往爭取的內容、方向以至手法作出徹底檢討的話,香港政改之路,遙遙無期。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規定任何政改方案,最後必須經過香港政府、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絕對多數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而《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寫明政改要「循序漸進」,並要根據香港「實際情况」進行。回歸以來,香港政府曾經提出過3次政改,分別是2005年、2010年及2015年。3次嘗試中,只有2010年成功,當中是因為有部分泛民議員同意方案,令立法會可以獲得絕對(三分之二)的支持而通過。
政治乃眾人之事,眾人之事必有不同意見。因此,政治乃妥協的藝術,社會才有機會進行改革及向前邁進。2013年初,新一屆立法會剛上任不久,政改討論仍未正式展開,戴耀廷已提出其「佔領中環」、「癱瘓警隊」、「癱瘓香港經濟中心」的呼籲,可謂「未開波」就在政改討論展示了「惡意」,令中央對香港的「實際情况」重新檢視。
若反對派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完全漠視其他市民及中央的看法及處境,以搞亂香港的方法去爭取,2015年政改被拉倒是必然結果。佔中的另一後遺症就是進一步令中央認為泛民爭取的所謂「真普選」,對國家、對香港有害無益。
王振民的意見一定程度反映中央在大型違法佔中後對反對派及激進派的分析,大家絕不能輕視之。
作者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梁美芬]
不錯,在香港推行政制改革,應否及能否推行政制改革,邁向普選的目標,非王振民一人說了算;但若反對派因此而變成「鴕鳥」,只顧一味否定王的意見的影響及重要性,那就是無知。王振民的意見至少反映一批熟悉香港問題、具有影響力的內地官員的意見。大家應該要問,為何今天這些專家有這樣的觀察、分析甚至結論?
筆者倒認為王振民的意見有高度參考價值:若香港的反對派還不對他們過往爭取的內容、方向以至手法作出徹底檢討的話,香港政改之路,遙遙無期。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規定任何政改方案,最後必須經過香港政府、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絕對多數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而《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寫明政改要「循序漸進」,並要根據香港「實際情况」進行。回歸以來,香港政府曾經提出過3次政改,分別是2005年、2010年及2015年。3次嘗試中,只有2010年成功,當中是因為有部分泛民議員同意方案,令立法會可以獲得絕對(三分之二)的支持而通過。
政治乃眾人之事,眾人之事必有不同意見。因此,政治乃妥協的藝術,社會才有機會進行改革及向前邁進。2013年初,新一屆立法會剛上任不久,政改討論仍未正式展開,戴耀廷已提出其「佔領中環」、「癱瘓警隊」、「癱瘓香港經濟中心」的呼籲,可謂「未開波」就在政改討論展示了「惡意」,令中央對香港的「實際情况」重新檢視。
若反對派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完全漠視其他市民及中央的看法及處境,以搞亂香港的方法去爭取,2015年政改被拉倒是必然結果。佔中的另一後遺症就是進一步令中央認為泛民爭取的所謂「真普選」,對國家、對香港有害無益。
王振民的意見一定程度反映中央在大型違法佔中後對反對派及激進派的分析,大家絕不能輕視之。
作者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梁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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