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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過去多年,隨着社交媒介發展迅速,網上另類媒介(online alternative media)是政治傳播研究的其中一個主要課題,範圍涉及公共輿論、政治動員等等。在民主發展、言論自由俱不完善的地方如香港,網上另類媒介尤其受到重視。畢竟,傳統媒介的言論空間愈加狹窄,網上另類媒介的角色就更加吃重。相對而言,親建制的網上媒介則較少受到注視。始終,親建制網上媒介往往被視為政權輿論機器的延伸,論重要性,或者不及網上另類媒介對動員、對社運、對傳遞小眾聲音那般實質。但是,無論是民主政體還是威權政體,都總有為數不少的公民因為各種原因,政治立場傾向保守、傾向支持政府、傾向不滿意反對派的態度或作風。這些較保守的民眾跟其他人無異,一樣會使用社交媒介接收資訊及討論公共事務。他們在網上的言論,一樣是公共輿論的一部分。
今年2月14日,隨着七警分別被判監兩年,不少人認為七警事件理應落幕。事實是,一星期後(2月22日)的警員大集會才是事件的高潮。該集會的標誌意義不容輕視:雖然那次集會的骨幹都是警務人員,但該集會本身及相關的討論也讓我們看到,其實有不少香港市民一直支持或同情七警,或認為法官判刑過重。七警事件或者可以作為切入點,讓我們對保守立場的網上輿論有更多了解。
筆者用網絡搜尋器QSearch,以「七警」為關鍵詞,搜索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3月31日各個facebook專頁中提及「七警」的帖子。由於該期間提及「七警」的facebook專頁實在太多,筆者只選取與研究相關的專頁用作分析,並分為4類:批評警察專頁(例如「召集十萬人反黑警」)、支持警察專頁(例如「向香港警察致敬」)、網上另類媒介(例如「熱血時報」)、網上親建制媒介(例如「香港G報」)。另外,為了方便分析,我把整個分析時期分為4個階段:雨傘運動(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雨傘運動結束至七警被起訴前(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七警被起訴至宣判前(2015年10月15日至2017年2月13日)、宣判後(2017年2月14日至3月31日)。
七警被判刑 令不少政治保守市民關注
圖1是4個類別facebook專頁在4個階段分別有提及「七警」的帖子數量。由於七警事件在雨傘運動中段才發生,不難理解為何雨傘運動期間相關帖子總數極少,值得留意的是,當時的相關帖子都來自批評警察專頁及網上另類媒介。至第二階段這個情况更加明顯。雨傘運動結束後一年間,社會一直等待律政司正式起訴七警,亦關注政府會否不了了之。加上雨傘運動後一連串零碎但激烈的社會抗爭事件,都驅使批評警察專頁及網上另類媒介反覆提及「七警」。而那段時間,支持警察專頁及網上親建制媒介基本上還未介入「七警」的論述傳播。至七警被起訴後,「七警」論述的網上傳遞出現了轉變。批評警察專頁提及「七警」的帖子銳減,至案件宣判後更下降至零。相反,支持警察專頁及網上親建制媒介則開始介入「七警」討論,當中後者於七警案宣判後帖子數量增幅更為明顯。相對於純粹比較帖子數量,facebook用戶的參與度(engagement,即所有帖子的like、comments、share數量的總和)一定程度上更加能夠反映網上公共輿論的強度。從圖2所見,最明顯莫過於七警案宣判後,facebook用戶於網上親建制媒介相關帖子的反應極之熱烈,平均每個帖子都有超過2000個like、comments或share。當然,我們不能排除這極高的參與度,不是全部代表支持警察,也許還有一點人為的「水分」,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七警分別被判刑入獄兩年,實在令不少政治保守的市民十分關注。
「七警」與「辱警罪」的論述扣連
隨着七警被判刑,有親建制人士指出,七警其實是受到挑釁才執行私刑,因此應該訂立辱警罪,避免有人刻意挑釁警方。如果把QSearch搜索範圍由「七警」收窄至「『七警』及『辱警罪』」,可以更清楚看到親建制人士或團體的整套論述策略(圖3)。「七警」與「辱警罪」的論述扣連其實自七警被起訴已經出現,倡議者都來自支持警察專頁,當時網上親建制媒介並未參與。甚至可以推斷,後者是七警案宣判後,觀察到一些市民同情七警的「民情」,才承接支持警察專頁經營了一段時間的論述土壤,令圍繞辱警罪的討論更強而有力進入公共議程。畢竟,網上親建制媒介比一般的facebook專頁更具滲透力,也能夠讓議題獲得和應。從圖4可見,就同時提及「七警」與「辱警罪」的帖子當中,網上親建制媒介獲得的參與度,平均每帖接近2000個like、comments或share,比支持警察專頁高得多。
網上參與度對線下討論有實質影響
上述數字只是粗淺觀察,但涉及兩點值得討論:(一)固然,一些支持警察專頁及網上親建制媒介的發起人都跟政府關係密切,但facebook始終是開放的平台,裏面的參與度縱使或有水分,仍然是觀察親建制輿論的重要參考,例如上述網上親建制媒介獲得的參與度高達每帖2000,就是打個五折,仍然不容輕視,足以對線下的公共討論及政策商議有實質影響;(二)親建制的facebook平台從避談七警到把七警連繫到辱警罪,反映出親建制團體在應對對政府不利的事件或醜聞時,並非只會避重就輕。反而他們會因應網絡上的輿論環境,以他們的方式演繹事件(例如「七警行使私刑源於示威者挑釁在先」),產生新的論述意義,以鼓吹更保守的法例或政策。
■稿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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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香港亞太研究所青年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鄧鍵一]
今年2月14日,隨着七警分別被判監兩年,不少人認為七警事件理應落幕。事實是,一星期後(2月22日)的警員大集會才是事件的高潮。該集會的標誌意義不容輕視:雖然那次集會的骨幹都是警務人員,但該集會本身及相關的討論也讓我們看到,其實有不少香港市民一直支持或同情七警,或認為法官判刑過重。七警事件或者可以作為切入點,讓我們對保守立場的網上輿論有更多了解。
筆者用網絡搜尋器QSearch,以「七警」為關鍵詞,搜索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3月31日各個facebook專頁中提及「七警」的帖子。由於該期間提及「七警」的facebook專頁實在太多,筆者只選取與研究相關的專頁用作分析,並分為4類:批評警察專頁(例如「召集十萬人反黑警」)、支持警察專頁(例如「向香港警察致敬」)、網上另類媒介(例如「熱血時報」)、網上親建制媒介(例如「香港G報」)。另外,為了方便分析,我把整個分析時期分為4個階段:雨傘運動(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雨傘運動結束至七警被起訴前(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七警被起訴至宣判前(2015年10月15日至2017年2月13日)、宣判後(2017年2月14日至3月31日)。
七警被判刑 令不少政治保守市民關注
圖1是4個類別facebook專頁在4個階段分別有提及「七警」的帖子數量。由於七警事件在雨傘運動中段才發生,不難理解為何雨傘運動期間相關帖子總數極少,值得留意的是,當時的相關帖子都來自批評警察專頁及網上另類媒介。至第二階段這個情况更加明顯。雨傘運動結束後一年間,社會一直等待律政司正式起訴七警,亦關注政府會否不了了之。加上雨傘運動後一連串零碎但激烈的社會抗爭事件,都驅使批評警察專頁及網上另類媒介反覆提及「七警」。而那段時間,支持警察專頁及網上親建制媒介基本上還未介入「七警」的論述傳播。至七警被起訴後,「七警」論述的網上傳遞出現了轉變。批評警察專頁提及「七警」的帖子銳減,至案件宣判後更下降至零。相反,支持警察專頁及網上親建制媒介則開始介入「七警」討論,當中後者於七警案宣判後帖子數量增幅更為明顯。相對於純粹比較帖子數量,facebook用戶的參與度(engagement,即所有帖子的like、comments、share數量的總和)一定程度上更加能夠反映網上公共輿論的強度。從圖2所見,最明顯莫過於七警案宣判後,facebook用戶於網上親建制媒介相關帖子的反應極之熱烈,平均每個帖子都有超過2000個like、comments或share。當然,我們不能排除這極高的參與度,不是全部代表支持警察,也許還有一點人為的「水分」,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七警分別被判刑入獄兩年,實在令不少政治保守的市民十分關注。
「七警」與「辱警罪」的論述扣連
隨着七警被判刑,有親建制人士指出,七警其實是受到挑釁才執行私刑,因此應該訂立辱警罪,避免有人刻意挑釁警方。如果把QSearch搜索範圍由「七警」收窄至「『七警』及『辱警罪』」,可以更清楚看到親建制人士或團體的整套論述策略(圖3)。「七警」與「辱警罪」的論述扣連其實自七警被起訴已經出現,倡議者都來自支持警察專頁,當時網上親建制媒介並未參與。甚至可以推斷,後者是七警案宣判後,觀察到一些市民同情七警的「民情」,才承接支持警察專頁經營了一段時間的論述土壤,令圍繞辱警罪的討論更強而有力進入公共議程。畢竟,網上親建制媒介比一般的facebook專頁更具滲透力,也能夠讓議題獲得和應。從圖4可見,就同時提及「七警」與「辱警罪」的帖子當中,網上親建制媒介獲得的參與度,平均每帖接近2000個like、comments或share,比支持警察專頁高得多。
網上參與度對線下討論有實質影響
上述數字只是粗淺觀察,但涉及兩點值得討論:(一)固然,一些支持警察專頁及網上親建制媒介的發起人都跟政府關係密切,但facebook始終是開放的平台,裏面的參與度縱使或有水分,仍然是觀察親建制輿論的重要參考,例如上述網上親建制媒介獲得的參與度高達每帖2000,就是打個五折,仍然不容輕視,足以對線下的公共討論及政策商議有實質影響;(二)親建制的facebook平台從避談七警到把七警連繫到辱警罪,反映出親建制團體在應對對政府不利的事件或醜聞時,並非只會避重就輕。反而他們會因應網絡上的輿論環境,以他們的方式演繹事件(例如「七警行使私刑源於示威者挑釁在先」),產生新的論述意義,以鼓吹更保守的法例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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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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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香港亞太研究所青年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鄧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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