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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准保釋不等同將上訴得直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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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25日 06:35
2017年04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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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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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蔭權昨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庭外提到希望利用這段時間休養,並準備接着的多場複雜訴訟,但無回應對上訴是否有信心。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官批准保釋有多項考慮,上訴理據是否值得再作爭辯只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強調可保釋並不等同會上訴得直。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官考慮批准保釋等候上訴時,會考慮被告人的背景、年齡、勝算和棄保潛逃的機率等多個因素,並不單依靠上訴理據。


擔保金多少 看負擔能力潛逃機率

對比於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中,被裁定「串謀犯藉公職行為不當」罪成的郭炳江以1000萬元保釋,是次曾蔭權以10萬元保釋,擔保金明顯較少,陸偉雄指擔保金額視乎負擔能力,相信法官已考慮到曾蔭權是退休公務員,而且潛逃機率較小,才會批准以此金額保釋。


過往亦有案例是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最終上訴被駁回。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商人楊家誠2014年被裁定洗黑錢逾7.2億元罪成,判囚6年,他其後上訴至終審法院時獲准以700萬元現金及60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最終被終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須即時服餘下4年多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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