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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F訂定反洗錢明確要求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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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24日 06:35
2017年04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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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國集團(G7)及歐盟歐洲委員會15個國家,在1989年醞釀成立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該工作組更於2012年開始,要求對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DNFBPs)的盡職審查及監管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另一方面,澳洲及新西蘭今年相繼展開立例程序,將非金融企業及行業納入反洗錢及打擊恐怖主義條例領域,加強監管。


澳紐今年將立法 加強監管

一般而言,包括賭場、會計師、地產代理、信託人、律師、商品公司及公證人等,均被界定為DNFBPs,其業務規模可以媲美傳統的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及證券公司;加上在業務過程中,又會涉足金錢相關活動,因此無可避免會引起監管機構注意。將DNFBPs納入法例監管下,理論上有助監管機構更全面執行反洗錢及反恐金融工作。


機構成「守門員」合規成本料增

隨着各國開始立法,DNFBPs涉及的各個領域專業,理論上將會成為「守門員」,日後該等機構亦需要付出相當合規成本,相關客戶亦要付出相當時間,去履行法規要求的做法,確保取得所需經營牌照、做好認識客戶程序、存檔及舉報可疑交易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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