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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為和解犧牲司法公義? No way!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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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20日 06:35
2017年04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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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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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上任後一直形象模糊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因為拋出一個特赦和解方案,霎時被各界圍剿,由「白鴿」變「箭豬」。也許他是出於欲修補社會撕裂的好意,但這想法顯然未經深思熟慮,也忘卻了不應以政治壓倒司法公義。


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選後大吹和風,表明上任後會努力修補社會的撕裂,此時胡志偉建議林太上任後運用特首的權力,特赦佔領行動的涉事者,當中包括已定罪服刑的「七警」,以及涉揮動警棍襲途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


胡志偉的特赦建議一出,激起民主派和建制派的批評,令他兩面不是人。


對民主派的人士而言,他們雖然會同情發動及參與佔領行動者可能面對法律制裁的處境,但他們會記得兩年多前,願意走到前台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士,是希望透過個人的犧牲,透過公民抗命,感召市民,形成強大的力量,希望向北京爭取一個真普選政改方案。換句話說,參與者清楚明白日後可能面對的法律風險。


事到如今,民主派人士更渴望看見的,是被控的佔領人士,不會被律政司作出不合理的政治檢控,提出於理不合的控罪,讓他們可在香港獨立專業的司法系統下,在法庭獲得公平的審訊,不論是罪成好,還是脫罪也好。


胡志偉錯得最離譜的,是提議林太同時特赦七警和朱經緯,這兩宗案件均牽涉執法人員被拍攝得涉及不當行為的指控,此難免令人覺得這是一種為達到政治目的而犧牲司法公義的不道德交易。


他的建議,同時完全忽視了現行特首特赦犯人的制度,主要限於被長期監禁(10年或以上)或正在服無限期監禁的人士。法定的「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需因應服刑者涉及罪行的性質、年齡、有多大悔意等18項因素後,向特首提出減刑或有條件釋放建議,但當中並不包括和解這類政治考量。


胡志偉快速收回特赦建議,算是他及時止血的唯一有智慧決定。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梁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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