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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女兒被阻吃粥 婦涉滾粥潑家姑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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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20日 06:35
2017年04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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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媳婦疑誤會家姑禁止其女兒吃粥,涉兩度把滾粥淋向家姑,燙傷其頭及右臉。媳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提堂。據悉,被告當日帶同歲半的女兒探望事主,事主因在廚房煲粥,不准孫女內進,媳婦誤會事主不准女兒吃粥而動怒。


被告馮雪如(34歲)暫毋須答辯,案件押至6月13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控罪指出,報稱是家庭主婦的被告於今年3月9日在觀塘油塘邨富塘樓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對事主麥愛好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家姑廚房煲粥 不准孫女內進

據悉,案中69歲的事主為被告的家姑,被告當日帶同歲半的女兒探望事主,當時事主正在廚房煲粥,不准孫女內進,但媳婦以為事主不准女兒吃粥,故搶走事主手上的一碗粥,潑向對方但失手,又另外舀一勺滾粥淋向事主,淋中事主的右臉及頭部右方,被告其後在警誡下表示因不小心而淋到事主。


官質疑患精神病 辯方沒資料

裁判官於庭上詢問被告是否有精神病,辯方回應稱沒有相關資料,又指被告否認有向家姑淋粥。控方表示要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及獲取法律意見,以決定審訊法院的級別,申請將案件押後。


【案件編號:KTCC4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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