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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農地租客違約 四叔妹夫公司入稟促清空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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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19日 06:35
2017年04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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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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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早前計劃將錦田南發展為綜合發展區及住宅等用途,部分地段由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妹夫關乃雄擔任董事的奮高有限公司持有,並出租作農業用途。奮高日前入稟高院,指租客欠租及未經授權搭建構築物,並出租作住宅,要求法庭頒令須拆卸建築物及清空土地。


根據入稟狀,原訴為奮高有限公司,分別控告龐偉振、楊兆、蕭偉平、江敬瑞、施巧芳、陳利杰,以及佔據涉案地段、即丈量約份第106約地段第487號的不知名人士。


涉搭建構築物出租住宅

入稟狀指出,原訴分別於2006年及2010年出租涉案農地予眾被告,每年租金7000元及8000元。被告未經授權搭建建築物,並出租住宅,違反租約條款,地政總署去年8月通知原訴,指有關建築物違反政府土地批約限制,要求移走搭建物,惟原訴多次要求眾被告行動但不果,眾被告自2011年起亦一直欠租。


原訴要求法庭頒令眾被告須拆卸未經授權搭建的建築物、清空涉案地段,以及支付拖欠的租金。


【入稟編號:HCA923-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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