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證券界:分拆地產業務上市 股東價值最大化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1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16日 06:35
2017年04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有證券界人士認為,核心業務或本業為非地產的上市公司,與其以LP形式參與地產業務,倒不如直接分拆上市。近年市場內有不少非從事地產的上市公司,陸續安排旗下地產業務分拆上市,甚至將地產業務移交系內其他上市公司打理,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本報翻查香港華人(0655)的年報顯示,其LP投資只以合營公司列帳,但是未有列報具體股權比例,只反映其透過A、B股機制,擁有合營公司Lippo ASM Asia Property共50%投票權及94.26%分佔溢利權。君陽證券行政總裁鄧聲興認為,本業為非地產的上市公司,始終以直接分拆公司上市最能直截了當地反映投資價值。匯盈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謝明光認為,分拆業務上市始終要看有否足夠業務支持,否則對投資者欠吸引,尤其在高地價時代,擬分拆的地產公司要擁有足夠資產支持上市並不容易。


宏安地產分拆 市值超母公司

近年來本業非地產的宏安集團(1222)、永利控股(現稱美加醫學)(0876)及建滔化工(0148),紛紛進軍地產生意。當中宏安地產(1243)獨立分拆上市後市值大增至228億元,遠超母公司宏安集團,為近年罕見「以小控大」的案例。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