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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涉不當使用 無關爐具年期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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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16日 20:35
2017年04月16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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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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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專家指出,引致搶火意外主要是不恰當使用爐具,包括未冷卻或火種未熄便添加燃料,而非爐具的使用年期。


現時坊間較常用的野外活動爐具多為電油爐、石油氣爐和酒精爐等,其中酒精爐結構較簡單,包括盛載酒精的容器及一個承托炊具的爐架。香港郊野活動聯會發言人陳錫恩指出,1980年代至今,一直有市民使用酒精爐;此爐具以酒精作為燃料點燃爐頭,特點是燃點低,溫度未夠100℃爐頭已可點燃,而且沒有異味及較乾淨,不會有黑煙或弄污廚具;但酒精易燃,稍為高溫已可起火,加上火焰呈藍色,在陽光下不易見到火勢,使用者容易誤以為燃料耗盡,在添加入酒精時引起意外。


添燃料前應蓋爐頭至少5分鐘

香港野外訓練中心課程總監謝展鴻表示,有兩個情况可能構成意外,包括爐具未冷卻或火種未熄滅就添加燃料,建議市民添加燃料時,先要清除附近雜物,用蓋放在爐具上,確保火種完全熄滅,再等至少5分鐘,待爐具完全冷卻才可加入適量酒精,否則過熱或仍有火種都會引致搶火。他表示,酒精爐較不方便,愈來愈少市民會購買使用。


酒精爐較便宜 八成人用石油氣爐

旺角一家戶外用品店的職員指出,酒精爐售價只百多元,一般較石油氣爐便宜,雖然酒精爐較輕便、保養容易,但火力輸出較低,又需要經常加燃料,較少顧客選購,近八成客人都會選用石油氣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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