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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官員齊心 助欲捐肝孝順女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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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15日 06:35
2017年04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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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未成年孝順女無法捐肝救母,觸發各界協助。研究兒童權利法例的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系主任趙文宗稱,上周五有醫護人員向他尋求支援,盼讓孝順女可捐肝救母,趙接觸病人的女兒後認為她非常成熟、冷靜及理智﹕「年齡與心智無必然關係,她3個月後不會成熟100倍,法律應保護弱者,若因3個月之差阻止她救母,是不公義、不能保護弱者及有需要的人。」


曾申請不起訴通知書

他輾轉與兩名資深大律師及4名律師研究,如由法庭監護病人女兒、代作捐肝決定,或司法覆核18歲始可捐肝的法例,但商討後均認為不可行,最後決定由一何姓律師周日(9日)晚去信律政司,申請不起訴通知書,即律政司承諾不檢控為鄧女做捐肝手術的醫生,並建議家屬簽同意書承諾不控告醫生。但趙文宗說,此舉僅在學術討論中出現,現實沒先例,機會微,「那等於預告要犯法,但要求律政司不檢控」。


律政司研緊急修例作後備方案

消息指出,律政司接獲申請後即晚由專責小組檢視所有相關法例,翌晨律政司長袁國強、食衛局長高永文與醫管局及瑪麗醫院高層開會,一併考慮所有方案,仍認為現行法例下鄧女未能捐肝,惟高永文及袁國強盼繼續爭取,律政司其後研究由立法會緊急修例,其後再聯絡議員爭取支持,萬一善心捐肝的26歲女文員鄭小姐檢查後確認不能捐肝,緊急修例便是後備方案,幸最終毋須動用後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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