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社評:迪士尼堅持佔盡便宜 財委會不應撥款擴建 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0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05日 06:35
2017年04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社評】香港迪士尼樂園(下稱樂園)計劃耗資109億元擴建,支持聲寥寥,反對聲洶湧。政府為求爭取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同意修訂注資比例,與迪士尼平均分擔,令政府注資額由58億元減至54.5億元,不過迪士尼堅決拒絕修改管理費計算方法,只肯豁免未來兩年的可變動管理費,意味不論樂園賺蝕,迪士尼仍可向政府收取巨額管理費,保證穩賺不賠,反觀政府則要承擔虧損。既然迪士尼不願修訂現時的「不平等條約」,立法會財委會也不應該通過擴建撥款,拒絕讓迪士尼繼續佔盡政府和港人便宜。


拒絕修改管理費安排

迪士尼霸道政府束手

早前香港迪士尼公布2015/16年度業績,入場人次和收入都錄得下跌,淨虧蝕1.71億港元,連續第二年「見紅」。迪士尼當然樂見政府注資數十億港元擴建樂園,吸引更多遊客,反正根據當年政府與迪士尼簽訂的協議,無論樂園是賺是蝕,都要向美國華特迪士尼公司支付龐大專利權費和管理費。政府文件披露,專利權費相當於樂園總收入5%至10%,人流愈多,迪士尼專利權費收入也愈多;管理費方面,雖然自2009年起不再與總收入掛鈎,改為與「未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EBITDA)掛鈎,不過迪士尼很大程度仍是佔盡甜頭,毋須擔心折舊問題影響管理費收入。以2015/16年度業績為例,迪士尼EBITDA為7.15億元,折舊及攤銷為8.9億元,所以計及折舊及攤銷後,香港迪士尼出現虧蝕。若管理費是按香港迪士尼實際淨盈虧計算,迪士尼早就收不到分毫管理費。現有計算方法對迪士尼的好處可見一斑。


對迪士尼來說,擴建樂園雖然也要自掏腰包,惟嚴格來說不過是從特區政府支付的巨額管理費中,拿一部分出來「放長線釣大魚」,確保穩賺不賠的如意算盤繼續打響。可是對特區政府來說,繼續注資樂園,大有可能是蝕本生意,等同拿公帑去補貼迪士尼賺錢。據估計,迪士尼過去7年所收管理費及專利費近30億元,扣除與港府共同分擔樂園虧蝕,仍穩袋27億元,反觀港府卻要蝕3億元。有鑑於此,今年初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通過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與迪士尼商討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有聲音更要求,管理費應改為與淨盈虧掛鈎,若樂園出現虧損,應與專利費對冲,務求令迪士尼有經濟誘因去改善樂園營運。可是政府交出來的磋商結果,卻令全港市民失望。


根據新協議,擴建計劃注資安排稍有更改,政府和迪士尼不再按持股比例分擔擴建成本,而是「五五分帳」,政府出資金額可稍減3.5億元。政府還煞有介事表明,一旦擴建超資,不會進一步注資,樂園須尋求其他方法應付,云云,口氣說得相當「強硬」,實際不過是裝腔作勢。對迪士尼而言,為擴建多付3.5億元,根本不痛不癢;另外,對特區政府甘願拿數十億元出來,「貼錢」幫自己賺錢,迪士尼暗暗竊喜,當然也不會計較特區政府自欺欺人,高談注資「封頂」,為「貼錢」幫迪士尼找下台階。


影響東大嶼都會發展

不平等條約遺禍至今

迪士尼收取的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及可變動管理費兩部分,前者為EBITDA的6.5%,後者介乎0%至8%。政府文件顯示,當局曾建議修訂管理費安排,例如以「未扣除利息和稅項前盈利」(EBIT)作為計算基礎,即扣除折舊及攤銷,惟迪士尼拒絕,僅答應豁免未來兩年的可變動管理費。如此小恩小惠,政府官員居然還說是目前能夠爭取的「最佳方案」,當局軟弱無力至此,迪士尼高層豈能不竊笑?


1999年政府力爭迪士尼樂園落戶香港,認為可挽救經濟,甘願簽下「不平等條約」,埋下今時今日的禍根。財委會會議上,有議員留意到政府的新協議,提及迪士尼同意「放寬」鄰近政府土地發展高度限制。按照當年的「不平等條約」,迪士尼要求樂園對開海面有「視覺保護區」,不能填海,附近建築物高度也受限制。根據新近曝光的官方文件,政府的「東大嶼都會」發展計劃,部分地區正好落在樂園的高度限制範圍內。儘管政府否認注資樂園擴建計劃,是換取迪士尼放寬高度限制的條件,然而事態發展再次說明,當年的「不平等條約」,令迪士尼可以橫行霸道,政府作為樂園大股東,在談判桌上反而處處受制,甚至任由宰割。迪士尼利用「不平等條約」予取予攜,實際是對特區政府和全港市民的輕藐,特區政府必須挺直腰板,不能一錯再錯、將錯就錯。迪士尼一日不肯修訂「不平等條約」,不願修改管理費計算方式,立法會就不應通過擴建注資撥款。


■歡迎回應editorial@mingpao.com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