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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書健:多元組合 持股也不宜太多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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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03日 06:35
2017年04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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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不少投資者將投資組合多元化。自從美國律師學會1994年將謹慎投資者原則寫進他們的信託法報告之後,外國的機構投資者,都逐漸將投資組合改組,變成股票、債券、其他工具並重的多元化組合。


例如英國的機構投資者,就由2003年平均持有68%股票,31%債劵,逐步調節成2015年的33%股票,48%債劵。不過謹慎投資者原則的多元投資,指的是投資類別的多元化,以同時持有股債等方式,令回報較為穩定。尤其機構投資者大都需要應付穩定開支,回報穩定就顯得更為重要。


雖然如此,在每一類別之中,卻不宜太過分散投資。例如學術文章早有研究,論及持有20至30隻股票所分散的風險,實際上已經與持有再多股票差不多。相反,如果持股太多,投資者根本未能仔細分析每一隻股票,反而增加錯買問題股票的機會,結果往往得不償失。試想想,假如持有100隻股票,單單要清楚記得持有什麼股票,都非易事。更遑論要每天早上分析新聞會否影響持股,更非輕易。


進軍海外 先投資當地指數基金

因此,單一投資類別之中,過分分散反而令管理更難。假如真的不願意降低持股數量,倒不如購買指數基金,明確地決定將資金投放到整體巿場之中。尤其當投資者開始降低本地的投資比重,進軍外國,未找到合適目標之前,先將資金投資在當地的指數基金,亦屬良策。較小型的機構投資者,因為研究成本過高,甚至會以指數基金為長期配置,以最低成本取得國外巿場的持股。


另外,亦有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各類基金,將揀股揀債的任務,交由基金經理處理。這亦是謹慎投資者原則的重點之一,認為機構投資者在決定類別多元化之後,可以將具體投資的任務,交由第三方處理。不過,機構投資者所投資的基金數目,遠比外人想像中少。根據顧問報告,總資產在1億歐元以下的歐洲機構投資者所建立的第三方關係,平均少於5家。就算總資產超過25億歐元的大型機構,亦平均只有20個第三方關係。因此,這些機構的投資策略,都是先研究基金經理的往績和能力,再將資金集中投放。否則,投資的基金數目太多,就會像持股數目太多一樣,根本不能有效管理。


「一進一出」策略 改善投資組合

當客戶諮詢我們的意見,如何改組投資組合,最簡單的建議是「一進一出」策略。在已經持有20隻股票的基礎之上,投資者在每次決定購買一隻股票或基金的同時,應該選擇賣出另一隻股票或基金。如果投資者認為現有每一隻持有的股票都比新研究的股票有價值的話,那就不宜買賣。


基金界的工作,主要分為分析師和基金經理。兩者最大的分別,就是分析師負責研究負責的股票,現時應否買賣。基金經理的責任,則是綜合分析師的分析以及現有組合的實際情况,決定應否換馬。分析個股之餘,能否砌出合適投資組合,才是投資表現的決定因素。


安泓投資總監

[楊書健 泓觀亞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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