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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炮台「出租」 NGO限定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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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29日 06:35
2017年03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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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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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Emily知道政府產業署一向負責管理政府嘅物業,產業署噚日將一啲過剩物業嘅資料上載官方網頁,可以畀非政府組織(NGO)租用。率先公布嘅包括22個物業,分佈喺港島同新界區,當中大約一半係獲歷史評級嘅建築。


過剩政府物業出租 紅磚屋有份

Emily仔細睇,原來連古炮台都可出租,例如摩星嶺炮台同鶴嘴炮台,但佢哋嘅可用面積都係「資料不詳」,如果NGO想租用摩星嶺炮台,須就部分炮台構築物申請車輛通道許可證,而鶴嘴炮台相關建築物嘅進出權利仍有待商討。


另外,可租地方仲包括幾個大潭水塘道嘅設施,例如屬於古蹟嘅大潭篤原水抽水站第二號員工宿舍,同埋屬三級歷史建築、近大潭副水塘嘅紅磚屋。唔知又有幾多NGO有興趣租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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