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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無須成立專責委員會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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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02日 12:00
2016年11月0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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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行政長官梁振英已多次向立法會和公眾解釋他與UGL簽訂離職協議一事,立法會無須亦不應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

 

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表聲明,回應立法會今日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離職協議一事,指上屆立法會已多次和充分討論事件,梁振英和政府亦已詳細回應,兩項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授權委任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的動議也先後在2014年11月6日和21日遭立法會否決。

 

聲明指,該離職協議純粹是UGL與梁振英作出不競爭協議,確保他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後,不會接受其他競爭對手聘任、另立公司與UGL競爭或向UGL挖角,以保障UGL作為收購方的利益,這是常見的商業安排。

 

UGL在2014年10月9日發出的聲明清楚指出,DTZ Holdings plc和Royal Bank of Scotland均知悉該份協議,因此協議並非「秘密合約」,更不涉及「秘密付款」。UGL也在聲明中確認梁振英在簽訂協議後沒向UGL提供任何服務。

 

特首辦指,梁振英就任時已按《基本法》規定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並一直嚴格遵守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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