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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青年遭友人盜用facebook帳戶,發信息邀請兩名女友人性交。今年3月二人在網吧碰頭並爭執,青年「爆樽」插向友人面部,致對方眼眉、眼眶下、耳前和耳後受傷,昨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還押候懲。
辯方求情稱,被告盧峻軒(20歲)因被挑釁而犯案,事主亦已原諒被告。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8日,等候教導所報告和背景報告再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根據案情,被告與16歲吳姓事主於今年3月29日在元朗教育路「藍天網絡」網吧相遇,被告走到事主身旁,指罵事主講他壞話,將手上玻璃樽打破後,用破玻璃樽插向事主左臉兩下,並將之壓在事主臉上,事主掙脫後被告逃去。網吧的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經過,被告其後被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事主於今年1月未經他批准,使用其facebook帳號性騷擾一些女子,案發當日他在網吧看見事主,遂當面質問對方,要求對方道歉被拒,於是到便利店購買玻璃樽飲品紓緩情緒,回到網吧後再與事主爭論,遂打破玻璃樽插向對方。
【案件編號:DCCC502/16】
辯方求情稱,被告盧峻軒(20歲)因被挑釁而犯案,事主亦已原諒被告。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8日,等候教導所報告和背景報告再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根據案情,被告與16歲吳姓事主於今年3月29日在元朗教育路「藍天網絡」網吧相遇,被告走到事主身旁,指罵事主講他壞話,將手上玻璃樽打破後,用破玻璃樽插向事主左臉兩下,並將之壓在事主臉上,事主掙脫後被告逃去。網吧的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經過,被告其後被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事主於今年1月未經他批准,使用其facebook帳號性騷擾一些女子,案發當日他在網吧看見事主,遂當面質問對方,要求對方道歉被拒,於是到便利店購買玻璃樽飲品紓緩情緒,回到網吧後再與事主爭論,遂打破玻璃樽插向對方。
【案件編號:DCCC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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