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早前在中環首度舉行的電動方程式錦標賽(Formula E)中,有市民因違例使用航拍機被捕引起社會關注;本報昨日則發現有市民罔顧安全,在港島區十字路口安全島上操控航拍機,其間不時低飛,對途經車輛造成影響。惟當事人被記者詢問時未有回應即離去。
現場為港島西區摩星嶺道與薄扶林道交界。昨午12時許,本報記者駕車途經上址十字路口時,發現車前數米外有一部直徑約半米的航拍機,在離地約1米高的馬路上空盤旋,記者需在響號示警下,航拍機才升上半空較高位置。事後記者返回現場查看,發現在十字路口交界一個交通燈安全島上站有4人,包括一對中年男女及兩名青少年,當時一名青少年正操控航拍機在馬路一帶盤旋。
遇救護車交通警暫時收回
記者所見,航拍機飛行期間不時有途經車輛需要收慢或停下,待航拍機飛到一定高度後才繼續行駛;當青少年操控航拍機期間見有救護車及交通警駛過,即收回航拍機,但當交通警離開後又再「玩過」。
約15分鐘後,當記者上前向他們查詢,告知在馬路上操控航拍機可能違法及導致意外時,對方一名男子即阻攔記者,讓其餘3人離去,男子之後亦失去蹤影。
如航拍涉商用 須28天前申請
根據民航處規例,如操控航拍機涉及商業用途,必須於使用前28天向民航處申請;如只作閒暇用途,民航處亦列出禁飛地帶,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大嶼山北部沿岸地區、大欖涌至荃灣沿岸及青衣島一帶、維多利亞港一帶及沿岸地區和石崗一帶,亦不可飛越人多及擠迫的地方,以及任何與航拍機碰撞時會產生危險的物體或設施,否則即屬違法(見另稿)。
本月9日,Formula E電動方程式錦標賽期間,3名男子因在中環賽道上空操控航拍機,涉嫌觸犯《1995年飛航(香港)令》,被警方尋獲拘捕,暫准保釋,下月上旬須返警署報到。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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