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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加斯加予港落地簽證待遇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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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28日 12:00
2016年10月2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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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入境事務處宣布,特區護照持有人前往馬達加斯加旅遊,可在到埗後獲簽發逗留期不超過90日的簽證。

 

連同馬達加斯加在內,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共15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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