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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外傭中介費平均超收25倍 七成稱曾被多收 為工作啞忍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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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30日 21:35
2016年10月3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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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有逾30萬外籍家庭傭工,有工會調查發現,近七成受訪外傭表示曾被多收中介費,平均涉及1.1萬元,若以外傭最低工資計,為法定佣金上限431元的26倍。離鄉背井從菲律賓來港工作的Delia(化名),首次來港時被收取萬多元中介費,更被沒收護照。留港4年間,她數度更換僱主,每次都被收取高額中介費,至今已付出近3萬元予中介公司,但為了改善家人生活,她一直默默承受。


明報記者 葉真真

今年5間中介濫收佣入罪

勞工處回應稱,去年成功檢控12間違規的職業介紹所,其中9間涉及濫收外傭佣金;而今年首9個月,7間介紹所被成功檢控,其中5間涉及濫收外傭佣金。處方正預備為業界頒布實務守則,提高職業介紹所的專業和服務質素,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濫收佣金的違法行為。


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及進步勞工工會於去年10月至今年6月,訪問了68名在港工作的菲律賓傭工,另以秘密錄音方式,了解10間香港僱傭公司超收中介費的情况。結果發現,完成整份問券的57名受訪者中,有40(即七成)人表示曾在港被中介收取額外費用,平均收費為11,321港元。法例規定,中介公司只可向求職者收取首月工資一成作佣金,以收取最低工資4310元的女傭計,11,321元為合法佣金431元的26倍。


沒收護照提款卡 逼借財務

另外,製作人Robert Godden及Ivan Abreu以紀錄片形式訪問其中5名外傭,揭露她們被收取非法中介費的情况,其中包括38歲的Delia。Delia在菲國育有6子,2012年中丈夫失業,她為一家生計毅然來港工作,抵港後被收取共13,500元中介費,中介公司更沒收其護照及銀行提款卡。


三換僱主 4年共付2.8萬

4個月後,僱主突然解僱她,她透過新的中介公司求職,獲安排到澳門暫住,被收取住宿及中介費約9000元,其中7000元透過中介安排向本港財務公司借貸,回港工作後再攤還。約20天後她回港,替新僱主工作了10個月,Delia主動要求終止合約,並回菲國等候新工作。2013年底,中介為她找到第3名僱主,當時指她為「舊客」,收取3000元中介費。Delia替第3名僱主工作3年,經常朝7晚11照顧僱主夫婦及兩個小孩。3年後她換僱主,再付3000元中介費。


在這4年間,Delia月薪由3720至4210元不等,四度更換僱主,原應要付中介費為1565元,但她實質支付了28,500元(包澳門住宿20天費用),為應付中介金額的18倍。


Delia說,無想過在港會經歷「奴隸」般的遭遇,但為了生計只能啞忍,期望港府嚴厲打擊此類非法活動,保障外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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