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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舊愛女兒上門 無業漢認槌擊強姦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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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28日 06:35
2016年10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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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向前女友的女兒稱其母遺下物品在他家,藉詞誘騙她前往其寓所,其間聲稱父親去世令他傷心欲絕,要前女友的女兒陪他死,其間突以槌仔擊傷她的頭,更將她強姦。曾被女事主稱為「爸B」的無業漢昨在高院承認強姦及蓄意傷人罪,還押候判。


事主後腦縫針 事後常發噩夢

控方指女事主X的頭案發時被擊至流血,後腦有兩處需縫針,頭皮及頸有多處瘀傷;事後X常發噩夢、哭泣及失眠。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判刑,待索取X的創傷報告。


事主曾稱被告「爸B」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鍾春華(33歲)與事主X的母親於2008年拍拖,X及其弟稱被告「爸B」,被告與女友於2011年分手,兩方雖住在同一大廈,但分手後一直沒有再聯絡。


至今年4月8日,被告往17歲事主X的家,問X其母是否在家,X稱母親到日本旅行,被告後來表示X母遺下物品在他家中,着X往取回。X進入被告住所的房間後,被告向X表示其父離世,令他十分傷心,打算自殺。X勸他不要,被告隨即強吻她,X推開對方。


被告稱喪父傷心 着事主陪死

被告之後將一把30厘米長的槌仔藏在背後,然後向X說「對不起」,用槌仔擊傷X的頭,並將她的頭撞向牆角。被告用雙手揑X的頸,將她推倒在牀上,稱X只能選擇與被告一起自殺,或看着被告自殺。其間X的同學及弟弟曾到被告家找X,但被告掩着X的口不許她作聲,X的同學及弟弟見無人應門便離開。


X向被告說不想死,被告再次強吻X及抓她胸部,喝令她脫衣,X不願意,被告遂威脅會殺了她。其後被告強行脫下X的褲,將手指及陽具插入X下體。X回家後向同學及弟弟透露遭被告強姦,其後報警。


警員到場發現被告於大廈走廊企圖跳樓自盡,上前制止並拘捕他。被告警誡下承認強姦X。他稱當日想找X的母親借錢,但不忿X待自己如陌路人,故用槌仔「嚇一嚇」對方。


【案件編號:HCCC3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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