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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紀宏:23條可忍 「支那」不可忍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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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26日 06:35
2016年10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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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本文執筆時立法會主席還沒有宣布對游蕙禎、梁頌恆兩人宣誓問題作出的新裁決。香港整體社會如何在法理情三方面平衡,盡量承擔捍衛「一國」的責任,關係到是否要將責任交給中央,以人大釋法方式來解決。香港在「一國」問題上完全不起作用,久而久之,全國對香港的容忍程度將會消失殆盡。


一國兩制的安排,必須強調「一國」才能同時存在「兩制」,否則「兩制」就是「兩國」,這樣的道理,很多人說了很多遍。《基本法》在這個問題上的考慮是比較全面,當中有第23條來防止香港出現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而在通過基本法的時候,還對香港一再忍讓,將如何執行這條條文交由香港自行處理。結果基本法頒布26年、回歸19年後,23條仍然被束之高閣。


中央政府對於已經承諾由香港自行處理的事情,非不得已是不會收回承諾的。目前官方的說法是「一國兩制得到全面準確貫徹」,是門面上的官話,實際上是否全面和準確,大家心中有數。


然而,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在莊嚴的議事廳,毫不掩飾的侮辱全體華人、中國人和國家,事後還說「沒有得罪什麼人」。這個時候,香港市民就要大聲疾呼地對他們說不。如果未能盡到捍衛「一國」的責任,官員是失職,市民是失責。目前已經有權威的憲法學專家闡述褫奪游、梁兩人立法會議員資格具備法理基礎,但反對派議員仍在爭辯,對於議事程序仍在爭論。香港跟任何時候一樣,對任何事情都莫衷一是。


若然香港無法盡到捍衛「一國」的責任,中央就不可能忍讓,人大釋法也就無可避免。問題是全國人民對於香港的容忍程度,什麼時候會變成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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