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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 赴加須辦eTA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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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25日 06:35
2016年10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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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加拿大今年3月推出電子旅行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eTA),任何人所持護照即使享有免簽證待遇,包括香港特區護照,亦必須申請eTA,方能入境加拿大。加拿大此前設立的寬限期,將於11月9日結束。南杰瑞特別提醒旅客前往加拿大前必須辦理eTA,以免被拒登機。


旅客由11月10日開始,必須事先在網上辦理申請eTA手續,網址為Canada.ca/eTA,收費為7加元(約41港元)。eTA有效期達5年,其間可無限次出入加拿大;持美國護照者則毋須申請。至於雙重國籍的加國公民,eTA則不適用,他們須持有效加國護照入境。


南杰瑞強調,網上申請eTA快捷簡單,大部分都在提交申請後數分鐘批出。他解釋,有關措施可在旅客抵達機場接受檢查前,事先檢查他們的身分,以防不應該抵達加拿大的人登上飛往加國的客機,保障加拿大安全。


南杰瑞解釋,美國2008年推出跟eTA類似的ESTA,由於美加要在入境檢查維持同等標準,以便人們穿越美加邊境,加拿大現亦推出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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