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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中共官員過去曾對「民主自決」口誅筆伐,但像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宋哲那樣投書至國際媒體,在《華爾街日報》刊登〈自決在香港是個「偽命題」〉一文也實在少見(《明報》10月20日轉載)。作為中共官方近來首篇在國際社會回應香港自決訴求的文章,在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之際寫出「在英國殖民統治香港同胞從未享有當家作主的權利;回歸祖國後香港同胞才能真正當家作主」的觀點,實在值得港人駁斥當中謬誤。
作為中共喉舌,宋哲把「自決」定性為誤導迷惑公眾的錯誤概念,甚至認為此舉是別有用心地把香港引向極其危險的未來。但根據1945年和1960年分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本來已經清晰列明殖民地人民能夠自決前途,在解殖過程發動公投定奪主權憲法。接着,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1971年正式加入聯合國以後,翌年就成功把作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剔出聯合國認可的殖民地名單,引致香港失去自決權。而當時的各國取態、決議過程、會議文件、程序有否正當性也是至今無人得悉。及後,中共阻止香港代表參與香港前途談判,引致香港前途拱手相讓予中英兩國閉門定奪。
香港主權在1997年從英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政府當然對這段香港人喪失自決權的歷史避而不提,中共也只懂搬出國家憲法,以「香港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說明香港屬於中國領土所以不得自決,與宋哲寫出「香港在鴉片戰爭前一直在中央政府連續有效管轄之下」也是同出一徹。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經歷數千年君權統治的「中國」,根本不能直接相提並論,只是中共偷換概念的伎倆,把它和大清帝國中央政府畫上等號,更是違反常理。
歸根究柢,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之際,香港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只是1842年開始被大清帝國割讓出來的英國殖民地。這就證明香港本來具備國際法基礎實踐自決前途的權利,只是中共在聯合國黑箱作業,成功把香港剔除殖民地名單之外,剝奪我們本應具備的自決權。
若然不想如同上世紀般重蹈覆轍,被動地縱容中共定奪港人未來,就必須在「50年不變」大限前夕,從而在「二次前途問題」來臨之際,累積籌碼實踐命運自主和民主自治的願景,讓香港人奪回自決主權和前途的權利。
作者是香港眾志秘書長
作為中共喉舌,宋哲把「自決」定性為誤導迷惑公眾的錯誤概念,甚至認為此舉是別有用心地把香港引向極其危險的未來。但根據1945年和1960年分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本來已經清晰列明殖民地人民能夠自決前途,在解殖過程發動公投定奪主權憲法。接着,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1971年正式加入聯合國以後,翌年就成功把作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剔出聯合國認可的殖民地名單,引致香港失去自決權。而當時的各國取態、決議過程、會議文件、程序有否正當性也是至今無人得悉。及後,中共阻止香港代表參與香港前途談判,引致香港前途拱手相讓予中英兩國閉門定奪。
香港主權在1997年從英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政府當然對這段香港人喪失自決權的歷史避而不提,中共也只懂搬出國家憲法,以「香港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說明香港屬於中國領土所以不得自決,與宋哲寫出「香港在鴉片戰爭前一直在中央政府連續有效管轄之下」也是同出一徹。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經歷數千年君權統治的「中國」,根本不能直接相提並論,只是中共偷換概念的伎倆,把它和大清帝國中央政府畫上等號,更是違反常理。
歸根究柢,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之際,香港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只是1842年開始被大清帝國割讓出來的英國殖民地。這就證明香港本來具備國際法基礎實踐自決前途的權利,只是中共在聯合國黑箱作業,成功把香港剔除殖民地名單之外,剝奪我們本應具備的自決權。
若然不想如同上世紀般重蹈覆轍,被動地縱容中共定奪港人未來,就必須在「50年不變」大限前夕,從而在「二次前途問題」來臨之際,累積籌碼實踐命運自主和民主自治的願景,讓香港人奪回自決主權和前途的權利。
作者是香港眾志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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