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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日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在誓辭中讀出對中國有貶義字眼,要求撤銷兩人的議員資格,那如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長袁國強,不尊重本港多年來行之有效的三權分立制度,意圖透過司法程序,插手干預負責監察政府立法機關的內部運作,摧毀香港多年來賴以成功的基石,哪又應否撤走梁振英、袁國強?
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方式有多不智和手低,這裏不多贅,按照過去的傳統,究竟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是否容許議員再次宣誓,理應是立法會主席的決定,前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早已作過同類的裁決,已是有先例可循,今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參考外聘法律意見後,已裁定容許梁頌恆、游蕙禎再次宣誓,「超然特首」偏偏覺得自己是「萬能插手」,連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也能插手干預,成何體統?
姑勿論你認為梁頌恆、游蕙禎二人的宣誓方式有多冒犯中國,但在憲制上,他們是由約3.8萬和約2萬名選民投票選出晉身議會監察政府,若二人在議會內再次作出的宣誓,仍不獲立法會主席接納,可以肯定梁君彥會將個案轉交律政司,由政府決定二人是否有違《宣誓及聲明條例》,並取消兩人議員資格。特首和律政司卻失心瘋進行突襲,入稟高等法院阻止梁君彥容許梁頌恆、游蕙禎再次宣誓,並申請臨時禁制令。最後法庭沒批出禁制令,但批准覆核主席的權力。
法院不傾向插手干預立法會的內部事務,正如終院在處理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曾鈺成在立會議席替補機制辯論中「剪布」,申請司法覆核的上訴時清楚指出,根據《基本法》第75條,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訂,法庭一般不干預立法會運作,因此駁回梁國雄的上訴。由此可推斷,政府今次對這場官司,在法律上沒有贏的把握,但在政治上,卻打開了行政可干預立法的缺口,與之前中央多番否定香港實施「三權分立」的立場不謀而合。這是否今次失心瘋背後的真正原因?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方式有多不智和手低,這裏不多贅,按照過去的傳統,究竟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是否容許議員再次宣誓,理應是立法會主席的決定,前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早已作過同類的裁決,已是有先例可循,今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參考外聘法律意見後,已裁定容許梁頌恆、游蕙禎再次宣誓,「超然特首」偏偏覺得自己是「萬能插手」,連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也能插手干預,成何體統?
姑勿論你認為梁頌恆、游蕙禎二人的宣誓方式有多冒犯中國,但在憲制上,他們是由約3.8萬和約2萬名選民投票選出晉身議會監察政府,若二人在議會內再次作出的宣誓,仍不獲立法會主席接納,可以肯定梁君彥會將個案轉交律政司,由政府決定二人是否有違《宣誓及聲明條例》,並取消兩人議員資格。特首和律政司卻失心瘋進行突襲,入稟高等法院阻止梁君彥容許梁頌恆、游蕙禎再次宣誓,並申請臨時禁制令。最後法庭沒批出禁制令,但批准覆核主席的權力。
法院不傾向插手干預立法會的內部事務,正如終院在處理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曾鈺成在立會議席替補機制辯論中「剪布」,申請司法覆核的上訴時清楚指出,根據《基本法》第75條,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訂,法庭一般不干預立法會運作,因此駁回梁國雄的上訴。由此可推斷,政府今次對這場官司,在法律上沒有贏的把握,但在政治上,卻打開了行政可干預立法的缺口,與之前中央多番否定香港實施「三權分立」的立場不謀而合。這是否今次失心瘋背後的真正原因?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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