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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人:投訴多便罰款 港植入廣告乏創意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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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18日 06:35
2016年10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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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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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受人們欣賞影視娛樂模式改變及網上媒體崛起的影響,傳統廣告的生存空間日漸收窄,昔日依賴傳統廣告收入的電視行業唯有另覓出路,「植入式廣告」就是一例。不過,廣告媒體代理公司PHD行政總裁黃國柱表示,政府對植入式廣告規管過嚴,最終影響廣告質素,為本港植入式廣告難令大眾受落的原因之一。


黃國柱表示,「植入式廣告」廣義為在節目中展示商品,現時通訊局未有客觀標準說明何謂違規的植入式廣告,視乎該節目所收到的觀眾投訴,當局會從商品與節目內容是否匹配,或會否過度宣傳產品而評定是否違規。


通訊局無客觀標準

黃國柱認為,「植入式廣告」某程度上可為廣告商及電視台達至雙贏局面,早前大熱韓劇《來自星星的你》及《太陽的後裔》內的植入式廣告就是成功例子。不過,韓國政府對植入式廣告的規管較為寬鬆,因而造就了製作團隊的創作空間;反觀香港,政府對植入式廣告的規管過於嚴謹,黃國柱稱:「這是一個『雞與雞蛋』的問題,(政府)愈嚴,愈是扼殺創意,令香港的植入式廣告過分生硬,不夠自然,最終效果未如理想,廣告商亦會減少對植入式廣告的投資。」


除政府對植入式廣告規管過嚴,其亦受時間限制。黃國柱解釋,植入式廣告的播出時間與節目情節掛鈎,商戶難以預測其播出時間,以配合公司既有的推廣活動。黃國柱認為,現時人們多採用多屏幕觀看模式,於單一渠道投放廣告作用有限,即使網上平台成為廣告界的新寵,亦不能重注把資源投放於此,商戶應於多個播放媒界同時投放資源,才能達至較佳的廣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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