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煲呔曾因為涉嫌未向行會申報利益,被廉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周二早上高院第二度預審,法官批准控方加控煲呔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即「受賄」,是律政司首度引用有關控罪。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本文不會討論,但在同一日,筆者在網絡上又看見大量有關另一位行政長官的東西。
只要在谷歌搜尋器輸入「行政長官未向行會申報利益」,搜尋結果包括「梁振英被揭與澳洲企業UGL簽訂秘密協議,收取約5000萬港元報酬而從未申報」。煲呔一案每有消息,都會有人反問「梁特首呢?」事有巧合,當煲呔周二被加控之時,同日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於《都市日報》刊登文章,煞有介事為梁特首辯護。
為免《明報》同事收到不必要的電話,筆者不敢對馮專員作任何評論,只引述其精彩文章,他撰文指:「政圈和傳媒經常說UGL付的是5,000萬港元。錯!根據已公開的UGL和特首在2011年12月2日所簽的協議,款項是400萬英鎊。」
馮說,協議是要用來綁住梁振英兩年,讓他在UGL完成收購DTZ後的兩年,不會和UGL/DTZ競爭或挖角。馮推想,梁振英損失兩年工作收入,400萬鎊是和梁振英在DTZ 的薪酬掛鈎,指UGL曾表示以這份協議來保障其公司利益;馮又指「其潛台詞是:梁一旦落選(別忘記梁和UGL簽訂協議時是2011年12月2日,當時傳媒甚至認為梁連提名票都不夠,遑論當選)便重操測量故業,再組公司,那UGL豈不是白買?」
只能夠說,馮專員寫得繪影繪聲,差點以為他根本在場見證梁先生與UGL簽署協議;最神奇之處,彷彿馮專員有預知能力,知道周二有事情發生,令人聯想到梁特的UGL事件,預先安排在報章刊文護航,無緣無故提起梁特收取400萬鎊的內情,真的用心良苦﹗
誰變了負資產 不要想登上特首寶座
新一屆立法會昨日正式宣誓,可以預期,梁特過去的一單單「臭聞」,在未來幾個月特首選舉之前,會被反對派議員逐一拿出來炒作,最後還是要一眾官員、建制派為他奔波護航。最近從內地朋友口中聽得最多的說話,是「又要為梁特擦屁股」,要他們口中負擔起這個神聖責任的,不是梁班子,不是建制派,更加不是忠心耿耿的馮專員,而是至高無上的阿爺,他們更反問「都擦了4年,你還要老人家擦多5年?」
梁特能否連任,連梁特自己都說不準,但有一點筆者幾敢肯定,誰變了阿爺的負資產,誰都不要妄想登上特首寶座。只要了解大國崛起的真諦,就會明白,今天的香港之於大國,一旦變成了負資產,同樣可以輕易放棄,又何况是一個特區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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