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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10月15日起終止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聲音廣播牌照,並修訂其2016至17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金額。
香港數碼8月8日去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表示無法經營,要求行會批准交還牌照。
行會今日批准修訂香港數碼2016至17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按收回成本原則,牌費訂為758,365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除須繳付牌費外,通訊局認為香港數碼並沒有尚未履行的義務及責任,行會因此批准終止其聲音廣播牌照。政府現正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
行會2011年3月22日批出聲音廣播牌照予香港數碼,有效期原定12年。
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10月15日起終止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聲音廣播牌照,並修訂其2016至17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金額。
香港數碼8月8日去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表示無法經營,要求行會批准交還牌照。
行會今日批准修訂香港數碼2016至17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按收回成本原則,牌費訂為758,365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除須繳付牌費外,通訊局認為香港數碼並沒有尚未履行的義務及責任,行會因此批准終止其聲音廣播牌照。政府現正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
行會2011年3月22日批出聲音廣播牌照予香港數碼,有效期原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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