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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戀突上訴 周三佛山開庭 家人事先不知 感「太怪」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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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09日 06:35
2016年10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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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陸豐烏坎前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圖)上月被佛山禪城區法院裁定「受賄」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兩罪成立,林當時在庭上表示認罪、不上訴。但消息人士對本報稱,林祖戀已提出上訴,案件將於周三(12日)在佛山中級法院二審。而林的家屬早前希望提出上訴受阻,對突然進行二審的情况事先並不知情。


南方網曾報道,林祖戀被公訴機關指控「受賄、串通投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3項罪名,他當庭承認收取賄賂,但不承認串通投標,並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深感懺悔,感謝司法人員文明公正辦案,相信法院判決。法庭最終裁定除「串謀投標」外其餘兩罪成立,判其監禁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林祖戀聽判後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上訴。


本報早前報道,林祖戀家屬批評庭審提及的回佣是村委會開會決定收取、並用於村中事務,且有一筆林已清還的借款被中間人私吞,而全算作林「受賄」。


林家人希望上訴,惟需林祖戀簽字同意,向當局爭取無果,在過了10日的法定期限後以為上訴無望。


不過,消息人士稱,家屬昨日突然接獲通知,林祖戀原來已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下周三在佛山中級法院開庭審理,3名家屬獲准旁聽,與一審時相同處理。


曾當庭認罪服判

林祖戀早在6月被汕尾檢察院調查時,就已通過錄影承認收取回佣。近期內地焦點案件中,被告當庭表明不上訴、而且畫面經電視播出之後,事後又提上訴的情况十分罕見。消息人士引述林家人稱,事先並不知情,「不了解內部情况」,形容突然上訴「太怪」。另外,家屬至今尚未收到一審判決書,甚至不知道林被關押於何處,日前申請探視亦被拒絕。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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