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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香港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日前表示,他計劃在即將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提案,建議將內地的《國家安全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他表示,此舉是針對被形容為「顏色革命」的危害國家行動,現時香港有法律真空,借鑑國安法應可堵塞漏洞。他還說,如果在香港得不到足夠的人大代表聯署,打算爭取港區以外的人大代表支持,看來志在必得。
此事令筆者大為驚訝。人大代表向全國人大會議提案,事前應認真調查研究,把相關事件的來龍去脈弄清楚,但吳秋北似乎沒認真做功課。
去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反間諜法》,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後簽發主席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同時廢止。有消息稱,北京當局打算重新制訂一部國家安全法,以因應反恐形勢需要,但至今尚未着手。
把哪一部國安法列入基本法?
了解上述現狀後,就不難發現吳秋北的疏忽了。他究竟想把哪一部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已被國家主席宣布廢止的1993年版,還是尚未問世的新版?若是前者,不光是笑話,而且是對國家主席的大不敬。若是後者,誰也不知道它的具體內容,人大常委們根據什麼來研判它是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呢?
有必要指出,已廢止的1993年版國安法和現行的《反間諜法》,都不針對顏色革命,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包括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策反國家工作人員、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等。
香港歷來是國際諜報戰的重要戰場,1949年後更成為各國情報機關刺探北京情報的窗口。外國間諜要獲得情報,不會去收買反對派政客,因為這些人無法提供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會用金錢、美色把中國駐港機構人員拉下水。例如,香港中聯辦前秘書長蔡小洪就被某國情報機關收買,向他們提供國家機密。
被外國勢力收買充當間諜的人不會去佔中,也不會要梁振英下台,他們會裝得比誰都愛港愛國,甚至會義正辭嚴地斥責顏色革命。因此,以實施國安法來遏制顏色革命,是無的放矢。
港獨問題引入國安法無濟於事
至於港獨問題,近期宣揚香港獨立的團體比以前活躍,這是需要正視的。但絕大多數香港人,無論是支持建制的還是支持泛民的,都不會贊成香港獨立。退一步說,就算港獨勢力真的惡性膨脹,嚴重威脅中央對香港的主權,引入國安法也無濟於事,只有實施《反分裂國家法》才能解決問題。當然,這種可能性幾乎是零。
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都是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迄今只有不足10部。把全國性法律拿到香港實施,是關乎一國兩制的大事,絕不能有半點兒戲。雖然基本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但不是任何全國性法律都可以列入的,基本法18條規定:「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只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因此,不能因為一時的政治需要,把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全國性法律列入。
對於吳秋北的提議,律政司發言人已明確表示不適合,他強調,要透過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處理國家安全問題,但要小心考慮時機,目前未有計劃。為基本法23條進行本地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但若時機不對,會令社會矛盾激化。目前,2017年特首選舉的第二輪諮詢尚在進行,各界期盼能達成共識,找出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若在這時提出將國安法引入香港,必然引發另一場政治風波,干擾普選諮詢,給中央和特區政府添煩添亂。
吳秋北是愛國陣營着意栽培的接班人。他是香港工聯會成立以來首位擁有博士學位的理事長,年輕、文質彬彬,各界對他有一定的期望。令人遺憾的是,他出道以來,不時暴露出時下年輕人常犯的浮躁症,急於求成,不能腳踏實地,這對他的成長是很不利的。
作為一個工會領袖,應首先是打工仔的代表。吳秋北現在是標準工時委員會勞方成員,這是為社會服務的大好機會。標準工時立法關乎幾百萬打工仔的利益,也關乎勞資和諧、社會穩定。吳秋北為何不先專心做好這項工作,反而去擺弄那些不着邊際的提案呢?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此事令筆者大為驚訝。人大代表向全國人大會議提案,事前應認真調查研究,把相關事件的來龍去脈弄清楚,但吳秋北似乎沒認真做功課。
去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反間諜法》,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後簽發主席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同時廢止。有消息稱,北京當局打算重新制訂一部國家安全法,以因應反恐形勢需要,但至今尚未着手。
把哪一部國安法列入基本法?
了解上述現狀後,就不難發現吳秋北的疏忽了。他究竟想把哪一部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已被國家主席宣布廢止的1993年版,還是尚未問世的新版?若是前者,不光是笑話,而且是對國家主席的大不敬。若是後者,誰也不知道它的具體內容,人大常委們根據什麼來研判它是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呢?
有必要指出,已廢止的1993年版國安法和現行的《反間諜法》,都不針對顏色革命,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包括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策反國家工作人員、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等。
香港歷來是國際諜報戰的重要戰場,1949年後更成為各國情報機關刺探北京情報的窗口。外國間諜要獲得情報,不會去收買反對派政客,因為這些人無法提供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會用金錢、美色把中國駐港機構人員拉下水。例如,香港中聯辦前秘書長蔡小洪就被某國情報機關收買,向他們提供國家機密。
被外國勢力收買充當間諜的人不會去佔中,也不會要梁振英下台,他們會裝得比誰都愛港愛國,甚至會義正辭嚴地斥責顏色革命。因此,以實施國安法來遏制顏色革命,是無的放矢。
港獨問題引入國安法無濟於事
至於港獨問題,近期宣揚香港獨立的團體比以前活躍,這是需要正視的。但絕大多數香港人,無論是支持建制的還是支持泛民的,都不會贊成香港獨立。退一步說,就算港獨勢力真的惡性膨脹,嚴重威脅中央對香港的主權,引入國安法也無濟於事,只有實施《反分裂國家法》才能解決問題。當然,這種可能性幾乎是零。
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都是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迄今只有不足10部。把全國性法律拿到香港實施,是關乎一國兩制的大事,絕不能有半點兒戲。雖然基本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但不是任何全國性法律都可以列入的,基本法18條規定:「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只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因此,不能因為一時的政治需要,把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全國性法律列入。
對於吳秋北的提議,律政司發言人已明確表示不適合,他強調,要透過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處理國家安全問題,但要小心考慮時機,目前未有計劃。為基本法23條進行本地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但若時機不對,會令社會矛盾激化。目前,2017年特首選舉的第二輪諮詢尚在進行,各界期盼能達成共識,找出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若在這時提出將國安法引入香港,必然引發另一場政治風波,干擾普選諮詢,給中央和特區政府添煩添亂。
吳秋北是愛國陣營着意栽培的接班人。他是香港工聯會成立以來首位擁有博士學位的理事長,年輕、文質彬彬,各界對他有一定的期望。令人遺憾的是,他出道以來,不時暴露出時下年輕人常犯的浮躁症,急於求成,不能腳踏實地,這對他的成長是很不利的。
作為一個工會領袖,應首先是打工仔的代表。吳秋北現在是標準工時委員會勞方成員,這是為社會服務的大好機會。標準工時立法關乎幾百萬打工仔的利益,也關乎勞資和諧、社會穩定。吳秋北為何不先專心做好這項工作,反而去擺弄那些不着邊際的提案呢?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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