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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Amina同控罪同法官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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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8月11日 05:35
2010年08月1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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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巧文涉嫌襲警案,昨由輕判包致金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的裁判官阮偉明(圖)審理,而今次陳巧文被控的同是《警隊條例》第63條刑罰較輕的襲警罪。

刑罰較輕 最高囚半年

陳巧文今次被控的罪名是《警隊條例》第63條,亦是用作檢控包致金侄女的罪名,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和監禁半年。

另一條刑罰較重的襲警罪來自《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控罪有關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

阮偉明早前拒絕律政要求向Amina加刑的申請後,律政司表明會再向上訴庭申請覆核。

在Amina案中,人權監察和民間人權陣線等炮轟兩項襲警罪定義不清,給予律政司過大酌情權選擇控罪,又指當局多次引用刑罰較重的控罪,控告在示威活動中涉嫌襲警的人士,促當局盡快統一兩條控罪,或制訂清楚、客觀及公開的檢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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