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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協議III主要修訂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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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30日 05:35
2010年07月30日 05: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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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資本要求

原本計劃:不允許銀行將其他金融機構的少數股權列為資本

最新修訂:若少數股權投資對普通股權有真正貢獻,便適當允許少數股權列為資本

受惠銀行:法國銀行業

原本計劃:遞延稅項資產(DTA)不能作為資本

最新修訂:允許DTA作為資本,上限為15%

受惠銀行:日本銀行業

原本計劃:籌集額外資本作為應急儲備金

最新修訂:可以債轉股模式運作,減少集資壓力

受惠銀行:所有銀行

■ 流動性

原本計劃:建立淨穩定融資比率(NSFR),讓資產配置與負債更緊密聯繫

最新修訂:NSFR將會調整以及延至2018年實施

受惠銀行:貸存比率較高的銀行,如英國萊斯銀行

■ 槓桿水平

原本計劃:減少一級資本槓桿比率

最新修訂:槓桿比率定在3%,即資產不能超過一級資本的33倍,較預期為寬鬆

受惠銀行:絕大部分銀行

資料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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