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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柱皮篋藏屍案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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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30日 05:35
2010年07月30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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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婦人橫刀奪愛,更奪去情敵性命,2007年夏天與兩名內地漢聯手迷魂並勒死一名美容院女東主,藏屍皮篋棄於赤柱富豪海灣外的沙井。婦人經第二次審訊後再在高院被裁定謀殺及非法處理屍體罪成,押後今午判刑。

三角戀殺情敵 今判刑

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一致裁定53歲被告袁妙芬謀殺及非法處理屍體罪成立。謀殺罪依例將判處終身監禁,被告昨在庭上一直抄錄筆記,得悉判決後表現平靜。

控方指被告協助中醫師男友人鮑江強,向56歲事主葉秀芬「追數」。被告於07年6月19日中午造訪事主在香港仔開設的美容院,在飲品加入安眠藥迷魂事主,並着同謀黃向榮和另一男子以膠袋包蔽事主頭部,用電線勒斃她,把屍體放進黑皮篋,乘的士至赤柱黃麻角道,棄屍沙井內,至數天後一外傭途經該處難忍惡臭揭發。

事主胞妹供稱,事主與中醫師鮑江強同居,被告則在鮑的醫館幫忙,因而認識事主。被告為事主情敵,被告與黃向榮於08年首次審訊中一同受審,揭發被告、事主和鮑江強陷入「情愛三角錯」。當時控方案情指已婚事主與鮑江強有染,介紹被告到醫館工作。惟被告橫刀奪愛,令事主與鮑分手。鮑復指摘事主欠他大筆款項,指使被告行兇。被告、黃向榮及花名「肥仔」的19歲內地青年岳文傑(譯音)在美容院殺死事主,事後潛逃內地。個多月後,被告與黃向榮先後在返港時被捕,但岳文傑和案中關鍵人物鮑江強至今下落不明。

高院當時裁定被告與黃向榮謀殺及非法處理屍體罪成,判終身監禁,後來二人上訴,上訴庭本年1月撤銷袁的定罪,發還高院重審,但駁回黃的上訴。被告至昨日被裁定謀殺及非法處理屍體罪成。

【案件編號:HCCC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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