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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呃到盡」判囚5年9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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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6日 19:35
2012年11月16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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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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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職業」騙徒過去7年先後任職信用卡推廣員及便利店店員,其間乘工作之便「呃到盡」,取去客人資料申請信用卡「狂碌」,又「穿櫃桶底」把便利店收銀機「清空」;甚至連朋友也不放過,藉詞為對方代買iPhone及iPad後捲款「失蹤」,涉款17.2萬元,他昨就3宗欺詐案被判囚5年9個月,被法官斥責「任何人接觸到佢,佢都會諗方法呃人」。


承認欺詐使用他人身分證19罪

31歲的被告陳天樂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使用他人身分證等共19罪。心理報告指出,他認為「有錢便可獲得別人尊重」,多年來不斷犯案。本案去年5月30日提訊,被告當時棄保潛逃,至今年9月初被緝捕歸案。辯方昨解釋,由於被告的女友當時流產,他為照顧女友而潛逃。法官認為即使照顧女友亦毋須一年多時間,被告直至再被捕前都沒有自首,不相信其解釋。


被告牽涉另外兩宗不誠實案件,前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據悉,被告在該案中以同樣方式申信用卡瘋狂「碌卡」購買手機、家電;又到餐廳、夜總會、桑拿浴等地方娛樂。他更騙取友人金錢、在任職的便利店「穿櫃桶底」等(見表)。


2005年11月至09年12月,被告在不同的市場推廣機構任直銷代理,在街頭「拉客」推廣信用卡。他取得其中5名客戶資料後用作申請共11張信用卡及一項私人貸款,當中5次信用卡申請成功。他又三度以他人身分到電訊公司申請流動電話服務。


去年棄保潛逃 今年緝捕歸案

被告申請信用卡後,又三度「碌卡」買手機、手提電腦等,總值約1.3萬元,但被告只還款1088元。其後被告再企圖申請貸款,終引起信貸公司懷疑,報警將他拘捕。


10年前離婚的被告,與前妻育有3名子女,一直未有向前妻付贍養費。辯方透露,被告目前仍拖欠財務公司債務。


被告於2001至07年間,曾共有15項涉及不誠實罪行的案底。法官昨斥被告「任何人接觸到佢,佢都會諗方法呃人」,又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其重犯機會非常高,針對他在區院的案件,法官判其入獄4年半,連同早前他在裁判法院的兩宗案件,共被判囚5年9個月。


【案件編號:DCCC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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