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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以前常笑,所謂終審庭,其實是「中審庭」,中央透過人大釋法,最終審判,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最近幾天,中審有變化,變成以「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的身分擔任終審法官」。
胡漢清雖已澄清自己的意見,只是附和內地學者的提議,並說自己沒有提到中國籍,只說建議是「香港永久居民」,但這個說法仍然有問題。第一,按照胡的最初版本,中國香港人,這個身分即便是剛退休的包致金,也不能符合。難道香港出世、居港幾十年的包致金,也不是「港人」、要被剝奪終審法官的資格?
再者,很多意見已經提出,若要改變出任終審法官的資格,是不符《基本法》的規定,除非修改《基本法》,又或者人大釋法,否則這些「建議」都是非法的。
但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何接連幾位左派人士都對司法這個領域打主意、提改變呢?首先是梁愛詩的法官不懂國情、然後是胡漢清的改變終審法官的資格、劉迺強亦要升格基本法委員會,全部都劍指香港最後堡壘,法治。
這明顯是試水溫,也是中央要完成真正人心回歸的最重要一步。中央要掌握司法的詮釋權,因為這是共產黨以法治民的重要手段。
過往台灣也有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黑暗年代,大陸至今仍靠「法治」肅清異己,劉曉波的罪名放在一個獨立的司法機構,如何能審出有罪的決定?
香港也要打造成一個聽話的司法地區,否則如何執行23條?這或許是中央的最大目標,所以近日李剛不斷炮轟根本不存在的港獨,並上升至「台獨」的嚴重性,為的就是鋪路搞23條。屆時法庭面目全中,人權最後防線失守,這就是胡錦濤在十八大所說的,要香港分享中國人的榮耀與尊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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