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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85歲的劉婆婆,與丈夫下田耕種養大8子1女,除了一人已過身,家中各人仍然居住河上鄉。代母親處理訴訟的七子侯太樂表示,母親20多歲嫁給父親,便一直在自己的土地上務農,「幾十年都係塊田養大我哋,很有感情」,希望訴訟能盡快將問題解決。
根據入稟狀,劉婆婆丈夫亦為侯姓原居民,夫妻自1962年於上址開始耕種,並於首兩年向一名聲稱為業主代表的人士,以農作物作為地租。自1964年後,該人沒再出現,二人之後在農地範圍築起圍欄,又在農地內興建一間小屋擺放農耕用具。
昨日現場所見,該農地約兩至三個籃球場大,包括花園及泳池,不見昔日種下的蔬果。入稟狀中追討被破壞的農作物,包括佔地約3000呎菜田上的蔬菜,以及蕉樹、荔枝樹、芒果樹等40多棵,總值超過10萬元。
劉婆婆說,農地被收去前,以耕作維生,收成每月可幫補數百至上千元家用。昔日耕地今日已被鋪上草皮;工具不是被工人丟棄,便是被埋在泥下,「梗係心痛啦,啲仔女都唔畀我嚟,嚟親就嗌交。」劉婆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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