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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灣仔金紫荊廣場日前舉行國慶升旗禮,6名身穿黑衣人士被指違反《觀禮守則》,遭民政事務署、警方及會展保安帶離觀禮區,本報記者事後在現場及政府網站未發現有關守則,民政署亦無就守則細節回應;法律學者指出,場地使用者有權自訂、不公布或隨時改變守則條款,但對於政府做法恰當與否,學者則有所保留。
學者:有權自訂守則不公布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稱,署方的高級聯絡主任湯泳波已於日前就事件回應,包括根據《觀禮守則》,任何人有可能干預儀式均可被要求離場,而守則亦有張貼在場內,發言人再無其他補充。
事發時被抬走的市民包括4名學民思潮成員及義工,他們聲稱在場無舉標語、無喊口號;記者事後於現場未能找到有關守則,昨日在政府網站也無發現守則內容。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根據場地使用管理權,場地使用者可自訂守則,包括拒絕任何人進場、向違規者下「逐客令」,甚至不公布或隨時改變條款,但須有合理時間讓有關人士離開。警方須因應場地使用者要求採取行動,及協助將違規者帶走。若有人提出訴訟,場地使用者亦可以守則作為合理辯解。
區議員:未見未聞守則
灣仔區議員黃楚峰則稱,區內向來有不少慶典儀式包括國慶敘餐及升旗禮,當中不乏由民政署舉辦活動,但從未見過或聽聞過《觀禮守則》,又認為一般人只要衣著整齊、尊重場合就不會被拒進場,當然部分場合會有不准喧嘩、關掉手機鈴聲等要求,「但若穿黑衣就不被允許,難道在場穿(黑色)西裝的人也要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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