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兒童無穿救生衣 港燈船涉違指引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3日 21:35
2012年10月0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港燈煙花觀賞船「南丫四號」被撞沉沒,造成38死93傷,目擊者認為,主因是港燈船被撞後數分鐘已急速下沉,大量不諳泳術的乘客包括小孩子「連救生衣也來不及穿」已墮海。截至昨午,證實5名死者為小童。不過,海事處上月發出的《管制措施》早已要求煙花觀賞船的船長及船員開船前,必須確保「所有兒童不論何時均須穿上救生衣」,令人關注港燈船有否違反安全措施。


港燈截稿前未回應

港燈至昨晚10時截稿前,未有回應沉沒的港燈船涉嫌違海事處安全措施的說法,多名生還者則指船上小孩意外發生前確無穿上救生衣。


最少5死者為小童

「南丫四號」船上生還者指出,前晚8時許該船被港九小輪海泰號猛撞後,南丫四號兩分鐘內船尾損毁部分便大量入水,約10分鐘內,船尾下沉至船身「倒豎葱」垂直狀態,椅桌等物急跌落下。逾120名乘客幾乎全部墮海,目擊者認為當時決定生死主要有三個關鍵﹕


第一,是否來得及在一兩分鐘內取救生衣?第二,是否可及時抓住欄杆避免墮下受傷?第三,乘客是否可憑泳術從打開的船窗逆水游出水面?意外中多名死者及失蹤者均不諳泳術、未及穿救生衣或抓不住欄杆從高墮海的乘客,當中最少5人為小童。


根據海事處9月發出《二零一二年國慶煙花匯演海上交通管制措施》指引,列明到維港一帶限制區賞煙花的船隻,包括必須於啟航前確保已告知船上所有人有關救生設備的位置,而船長及操作員則必須確保「船上所有兒童不論何時均須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該管制措施亦列明駛近限制區的船隻須以安全速度航行。


指引無列明罰則

《管制措施》雖有上述要求,卻無列明小童若不穿救生衣,船長會否面對處分及罰則,令人關注措施的阻嚇力有限。出租遊艇公司負責人郭先生坦言,不會要求兒童全程穿上救生衣,但強調船公司要按牌照為每名乘客配備救生衣,每兩人獲配一救生圈,並須告知乘客有關物品的位置。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