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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泰航空昨在兩宗涉及空中服務員追討假期工資、及機師追討誹謗賠償的官司中「全軍覆沒」,兩案均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國泰空中服務員就飛行、地勤及及售賣免稅品佣金3項津貼是否納入「工資」提出訴訟,終院認為上述津貼應納入「工資」,駁回國泰的上訴,將纏訟近4年的官司畫上句號。工會估計判決或令國泰要賠償逾4000萬元。
3項津貼裁納入工資
國泰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正與律師研究判辭,並考慮落實法庭指令的相關安排。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表示歡迎裁決,發言人指現時已有逾4000名會員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欠款,估計國泰須賠償逾4000萬元,但由於每人情况不同,實際索償額難以估計。
發言人又解釋,早前工會估計賠償額達4億元,當中包括佔大部分賠償額的外站津貼,但工會上訴時已撤回有關申索,故賠償額減至逾4000萬元。
3名空服員關笑華(已退休)、胡綺薇及何潔雯,爭取將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售賣免稅品佣金及外站津貼4項,納入法定假期薪金計算內。原審時勞資審裁處判3人首3項申索得直,國泰去年上訴高院反勝,3名服務員再上訴,上訴庭去年改判其中3項津貼,即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售賣免稅品佣金屬工資的一部分,應納入計算假期薪金。國泰不服再向終院上訴,認為涉及的3項津貼並非每日可掙取,不符合《僱傭條例》所指「工資」定義,故有關津貼不可用作計算假期薪金,但昨被終院駁回。
【案件編號:FACV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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