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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騙徒疑利用從土地註冊處得來的資料,替價值約1600萬元何文田山道一號豪宅製造虛假樓契,繼而向永亨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雖然單位真正業主未幾發現並通知銀行,惟申請已獲批,騙徒亦已提取逾154萬元。涉案騙徒昨在區院承認洗黑錢罪,法官本月23日判刑。
現年67歲被告林海樵,昨承認於2006年底以恒捷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名義,向永亨銀行商討貸款,指身為合作伙伴的母親擁有何文田山道一號9樓一單位,希望申請按揭貸款以作生意之用,當時銀行估值單位約值1600萬元。
真業主收銀行文件始揭發
被告向銀行申請800萬元物業貸款,負責的律師亦查清楚被告交出的單位樓契,最終在假業主簽署後,銀行於07年1月向被告批出800萬元貸款,同月的13至19日期間,被告以支票形式先後在貸款戶口提取共154.4萬元。至20日單位真正業主收到銀行文件而揭發事件。
今年5月22日,被告從內地返港時被拘捕,警誡下他指所有均是友人指使,他在事件中只獲得8萬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581/12】
現年67歲被告林海樵,昨承認於2006年底以恒捷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名義,向永亨銀行商討貸款,指身為合作伙伴的母親擁有何文田山道一號9樓一單位,希望申請按揭貸款以作生意之用,當時銀行估值單位約值1600萬元。
真業主收銀行文件始揭發
被告向銀行申請800萬元物業貸款,負責的律師亦查清楚被告交出的單位樓契,最終在假業主簽署後,銀行於07年1月向被告批出800萬元貸款,同月的13至19日期間,被告以支票形式先後在貸款戶口提取共154.4萬元。至20日單位真正業主收到銀行文件而揭發事件。
今年5月22日,被告從內地返港時被拘捕,警誡下他指所有均是友人指使,他在事件中只獲得8萬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5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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