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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婦人為生計從印尼來港相親,與魚販成婚後誕下兩子,但二人常為錢財爭拗,因工作關係一直分居。去年魚販欲搬回粉嶺寓所,逼妻子丟棄雜物,妻涉嫌盛怒下以巨型鐵槌殺死丈夫。她昨在高院就謀殺罪受審。妻子被捕後曾稱,當時只想到丈夫死掉便不用清理雜物,故不斷用鐵槌重擊其頭部。
事主張作財(43歲)被發現於去年8月22日晚上8時40分,倒伏華明邨單位內廚房門口的血泊中,旁邊有染滿血漬毛巾包裹的16吋長的木柄鐵槌,附近則有另一個23吋的鐵槌。
夫逼丟雜物 盛怒動殺機
被告劉翠花(45歲)被控謀殺罪昨在高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與丈夫關係一直不睦,丈夫為方便在魚檔工作,幾年來與兩子租住長沙灣單位,被告則獨自在粉嶺華明邨居住。
去年8月,被告決定結束魚檔搬回華明邨,要求被告清理家中雜物,兩人遂生齟齬。8月22日晚上,事主獨自到華明邨住所,與被告發生爭拗,被告盛怒下用鐵槌殺死丈夫,鄰居獲悉後報警。控方指被告警誡下承認,丈夫曾扼其頸,盛怒下她只想到丈夫死掉便不用清理雜物,遂用鐵槌重擊其頭部以求殺死他。
幼子﹕父母「好似陌生人」
幼子張嘉偉(19歲)昨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形容父母關係「好似陌生人」,幾乎不溝通,又指母親不常到父子所住的長沙灣單位。長子張兆堂(23歲)亦指父母不時為金錢問題爭拗,10年以來均分牀而睡,去年他平均每星期亦只有幾分鐘見到母親,父母兩人甚少見面。
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她憶述1988年經親戚介紹來港相親,因經濟問題無奈與丈夫成婚,誕下兒子兩人便分牀睡。被告指自己在丈夫魚檔工作近10年,每月獲千元月薪,但前年丈夫沒有再給她錢,她便打兩份清潔工維持生計。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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