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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擁有香港公共衛生碩士學位、並計劃攻讀博士學位的醫科研究助理,去年在校內宿舍擔任舍堂導師時,以手機偷拍女宿生出浴。他早前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裁判官雖然不認同辯方指被告僅是「一時衝動」,但昨判刑時又指今次是單一事件,終判被告監禁5周、緩刑1年。
港大發言人指出,被告事發翌日已被要求遷出案發的李兆基堂,他現仍擔任醫科研究助理一職。隨着案件完結,港大將會啟動大學紀律程序,考慮法庭的判辭後,再就被告的事件處理,處理方式包括口頭警告、開除學籍等。
醫科研究助理 港大有紀律程序
25歲被告文鏡彰昨獲逾10名友人到庭支持,辯方引述心理醫生報告指出,被告的性觀念沒有偏差,平日奉公守法,事發後已深感後悔,他又願意就其自我控制的問題接受心理治療。
辯方呈上多封女性友人為被告所撰寫的求情信,包括其母親、前女友及女宿生等,眾人均大讚被告形象良好。文母披露,自己患有乳癌令被告飽受壓力。被告的女友又指案件令她感震驚,不認為被告會做出如此行為。被告的女宿生友人亦指被告從不會做出趁機佔便宜的事,即使出席宿舍的晚宴,被告對女性亦十分規矩、保持距離。
裁判官接受今次案件為單一事件,但強調案情嚴重,被告身為舍堂導師,學生本應向他尋求意見及協助,他卻偷拍宿生洗澡,判已被還押3周的被告監禁5周、緩刑1年,被告獲釋後可接受心理治療。
去年12月19日凌晨2時許,21歲港大女生在李兆基堂內洗澡,赫見浴室左上方有攝錄鏡頭,她尖叫及探頭察看,發現被告正站在淋浴間外,被告見事敗即向女生道歉。女生翌日到警署報案,被告已承認以iPhone手機偷拍。
【案件編號:ESCC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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