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綽號「老鼠平」的酒樓東主曾潤平,7年間在兩個地址以「借屍還魂」方式接連經營6間酒樓,每次酒樓皆欠薪清盤收場,涉清盤時隱瞞公司資產,從而詐騙破產欠薪基金逾202萬元,早前在區院被控4項欺詐罪,他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其中一項罪成,法官斥責他利用法律漏洞,要政府用公帑替他承擔營商責任,判監是無可避免。
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歡迎法庭裁決,他指出,若在審批破欠過程中有懷疑,局方會即時跟進及檢控,轉介警方及破產管理署跟進,今次的個案便是在審核過程中揭發。
清盤時只剩200元罐頭 疑隱瞞資產
現年47歲、曾因欠薪而被判緩刑的曾潤平,於2001年為點心師傅,案情指他與周佛佑及梁兆鑫同為龍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在大埔道經營稻邦火鍋海鮮酒家,及後周因健康問題,把其持有的51.6%股份轉讓予曾,曾遂成為稻邦大股東。
至2003年8月,稻邦突結業,原本任職樓面經理的新董事申請龍懋清盤,因龍懋無力支薪,破欠基金向66名被拖薪的員工發放78萬元特惠金。
控方指被告按清盤人要求申報公司資產,指酒樓的生財工具如冷氣、爐具及家俬等,全因欠租而被業主充公抵債,亦沒有公司帳目及單據,而全公司資產只剩價值約200元的罐頭,當清盤人到酒樓了解情况時,酒家已易手,清盤人最終沒有作資產調查。曾潤平早前在庭上自辯時指出,稻邦結業後,其內地胞妹曾妙珠在原址投資90萬元經營新酒樓「海運海鮮火鍋酒家」,而所用的生財工具是由業主租出,而非新酒樓擁有。
官﹕存心逃避責任 比詐欺更嚴重
惟替龍懋處理會計的公司職員供稱,2002年龍懋的固定資產約為239萬元,至2003年3月底,經過折舊後龍懋的固定資產仍有88.4萬元,業主亦證實在稻邦結業前,曾表示因為有新投資者,要求以另一間公司名義簽新租約,並退還36萬元按金,業主亦從沒有採取法律行動追討租金或充公龍懋的生財工具以抵債。
法官練錦鴻指出,被告的自辯拙劣可笑,而控方證人的證供則誠實可靠,而且內容與公司註冊的文件相符,故裁定曾首項欺詐罪成。法官又指出,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利用法律漏洞要政府用公帑替他逃避營商責任,案中的證據亦顯示被告是經過一定的計劃,比一般詐欺更嚴重,故判監無可避免。
【案件編號﹕DCCC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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