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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美兵受虐案 主犯脫殺人罪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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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01日 06:35
2012年08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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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吞槍自殺案,案中主犯陸軍中士霍爾庫姆(Adam Holcomb)周一獲裁定過失殺人等多項嚴重控罪不成立,僅以較輕微的毆打攻擊罪等入罪,最高刑罰僅為監禁兩年,惹來華人社群震怒,質疑裁決反映美國軍方縱容暴行,是對陳宇暉及所有軍人的公開侮辱,要求軍方開除霍爾庫姆。


30歲的霍爾庫姆涉嫌聯同另外7名同袍,侮辱凌虐去年8月起派駐阿富汗坎大哈的19歲華裔士兵陳宇暉,例如以「龍女」等有種族歧視意味的字眼嘲笑他,又曾因陳宇暉忘記關熱水爐便睡覺,把他在佈滿尖石的地上拖行40碼,令他背部受傷,最終陳宇暉疑不堪受辱,去年10月3日吞槍自殺身亡,子彈由下顎貫穿頭部,當時他僅重148磅。


僅倡判30天拘禁

控方在庭上稱,以霍爾庫姆為首的疑犯,因陳宇暉的華裔身分,對他處處針對排斥,在毫無理由下對其濫用私刑,認為霍爾庫姆等人的不當行為,是導致陳宇暉自殺的直接原因。但辯方則聲言,陳宇暉能力不濟,因此要接受「改善特訓」去提升表現,以免危及整個軍旅,強調這是「合法」的訓練手段,對所有士兵一視同仁。至於「龍女」等稱號,只是軍人間的「暱稱」,不涉歧視,一切懲罰手段也只是為了向陳宇暉灌輸「戰場上紀律」,並非針對或侮辱。辯方認為陳宇暉是因為在軍中表現差勁,加上父母反對他從軍,甚至與他斷絕關係,因而深受困擾自殺,問題在派駐阿富汗前已出現,他人對此並無責任。


10名軍官及士兵組成的陪審團經兩小時退庭商議,裁定霍爾庫姆過失殺人罪、魯莽危及他人生命罪、威脅罪及凌虐新兵罪不成立,僅兩項虐待下屬罪及一項毆打攻擊罪成立,最高刑罰由原本近17年大減至2年。陪審團昨僅建議就虐待下屬罪名,判處霍爾庫姆30天拘禁,並予降級和減薪。


哭稱做錯 認「腦有問題」

在隨後展開的量刑聆訊中,霍爾庫姆作供時情緒激動啜泣,他承認粗暴對待陳宇暉是錯誤,為此致歉。他稱自己曾上戰場3個月,其後出現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相類的症狀,雖然未有接受腦掃描,但「知道腦部有問題」。他表示知道自己故意虐待一名士兵,行為糟糕,正接受心理輔導,盼從輕發落。


美國華裔社群對霍爾庫姆洗脫嚴重指控大感震怒。紐約巿華裔議員陳倩雯認為,判決縱容霍爾庫姆的暴行,感到「非常失望」,令人質疑美軍與國內亞裔族群的關係。她批評:「如果我們的年輕人不受保護,我們如何能夠善意鼓勵他們參軍為國效力?」美國華人組織美華協會(OCA)紐約分會主席歐陽蕭安直斥,美軍不應容許仇視與鄙視亞裔美國人的人員留在軍中,認為霍爾庫姆應被軍方開除,永遠不能再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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