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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嫌清洗7.2億元黑錢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將於今年11月在區院受審,惟楊於本月21日喪父,他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批准他離港往內地以長子身分處理父親後事。雖然楊獲妹夫「加碼」人事擔保至700萬元,但最終被高院拒絕,指現時離審訊日期僅3個月,不宜更改保釋條件。
稱妹夫願加200萬擔保
將於今年11月28日在區院受審的楊家誠,昨親身到高院聽審,他表示未決定會否上訴。代表楊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表示,楊現時獲准以400萬元現金,及由楊的妹夫、即《成報》董事總經理馬瑞昌及另一友人分別以200萬元及10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候審,其間不准離港。
父居深圳 望出境15天理後事
夏偉志表示,自2008年由香港移居深圳的楊父於本月21日病逝,楊家誠望申請出境15天以處理父親後事。雖然楊有3名同父異母的兄長,但3人與父親關係疏離,楊亦甚少與3人見面,而楊父在港期間一直由楊供養。即使楊家誠與其胞妹由父親與其第二任妻子所生,但身為該家庭中長子的楊與父親關係最親密。夏偉志又說,馬瑞昌更願意將人事擔保金額由200萬加碼至700萬元。
不過,馬瑞昌昨在庭上作供時,一度否認楊家誠與父親一直有緊密聯絡,但後來又澄清楊不時與父親以電話聯絡,認為他最適合處理外父的後事。惟控方反對申請,指楊涉及控罪嚴重,最高可被判處7至8年監禁,恐怕他有潛逃的可能,雖然同情楊喪父,但平衡相關利益下,法庭不應批准他出境。
官表同情 惟案件嚴重難保釋
楊家誠去年8月原獲區院批准,以加碼保釋金800萬元往英國倫敦處理球會事宜,惟律政司申請覆核,在楊欲起行前成功阻截他出境。法官麥機智昨特別指出,其決定不會受上述申請所影響,亦十分同情楊的情况,但指本案指控嚴重,加上距離審期僅約3個月,故拒絕楊的申請。
51歲的楊家誠去年6月被控5項洗黑錢罪名,指他於2001年1月至07年12月期間,利用5個戶口清洗7.21億元黑錢。
【案件編號﹕HCMP1546/12】
稱妹夫願加200萬擔保
將於今年11月28日在區院受審的楊家誠,昨親身到高院聽審,他表示未決定會否上訴。代表楊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表示,楊現時獲准以400萬元現金,及由楊的妹夫、即《成報》董事總經理馬瑞昌及另一友人分別以200萬元及10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候審,其間不准離港。
父居深圳 望出境15天理後事
夏偉志表示,自2008年由香港移居深圳的楊父於本月21日病逝,楊家誠望申請出境15天以處理父親後事。雖然楊有3名同父異母的兄長,但3人與父親關係疏離,楊亦甚少與3人見面,而楊父在港期間一直由楊供養。即使楊家誠與其胞妹由父親與其第二任妻子所生,但身為該家庭中長子的楊與父親關係最親密。夏偉志又說,馬瑞昌更願意將人事擔保金額由200萬加碼至700萬元。
不過,馬瑞昌昨在庭上作供時,一度否認楊家誠與父親一直有緊密聯絡,但後來又澄清楊不時與父親以電話聯絡,認為他最適合處理外父的後事。惟控方反對申請,指楊涉及控罪嚴重,最高可被判處7至8年監禁,恐怕他有潛逃的可能,雖然同情楊喪父,但平衡相關利益下,法庭不應批准他出境。
官表同情 惟案件嚴重難保釋
楊家誠去年8月原獲區院批准,以加碼保釋金800萬元往英國倫敦處理球會事宜,惟律政司申請覆核,在楊欲起行前成功阻截他出境。法官麥機智昨特別指出,其決定不會受上述申請所影響,亦十分同情楊的情况,但指本案指控嚴重,加上距離審期僅約3個月,故拒絕楊的申請。
51歲的楊家誠去年6月被控5項洗黑錢罪名,指他於2001年1月至07年12月期間,利用5個戶口清洗7.21億元黑錢。
【案件編號﹕HCMP15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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