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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寵物留醫 須說明當值安排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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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31日 06:35
2012年07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獸醫診所可否「獨留」患病動物在診所過夜?香港獸醫管理局表示,獸醫必須讓留醫動物的主人知道該診所提供整晚護理的水平,包括是否有職員通宵駐守,以及有否其他選擇方案,如可否轉介至其他有護士24小時當值的診所。若獸醫沒將有關資訊告知動物主人,有可能違反《獸醫註冊條例》。


另假若留院於診所內的動物病情較嚴重,不宜通宵無人照料,獸醫診所若不派駐職員通宵當值,獸醫可能會被紀律聆訊。


獸醫管理局轄下的研訊委員會曾於2009年審理一宗投訴,被投訴的獸醫因沒向狗主解釋診所不會有職員通宵照料其犬,以及無派駐任何職員通宵當值,最後被裁定「未達到合資格獸醫應有的水平」,並把他從獸醫名冊除名3個月,及須接受30小時的動物內科醫學持續專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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