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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遊行 首顧及孩童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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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29日 06:35
2012年07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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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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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天的遊行糅合「老鬼」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和「新丁」學民思潮,近年常在民陣主辦遊行中擔當「持牌人」的沈偉男和葉寶琳,則充當遊行「主搞手」。他們說,團體提出不少有別以往的新想法,如考慮親子元素,過程要磨合,但認為是邁向公民社會的必經之路,「不同團體有不同考慮,日後會愈來愈好」。他們批評,今次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雖沒遇到阻撓,但保安局長黎棟國卻「出口術」,把「不反對通知書」說成是雙方「agreement」(共識),批評警方近年其實曾多次對遊行示威強加無理要求。


籌備遊行之初,團體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與警方開會商討安排,就籌款活動申請小販牌照,又要籌募工作人員、租帳幕音響等,由於今次兩個主辦單位均為「半新手」,故仍由較熟悉遊行運作的沈偉男及葉寶琳權充「黏合角色」及代辦申請。


遊行新模式 「邁向公民社會」

與兩個團體合作,沈笑言有不少嶄新體驗,如以往遊行相對少考慮途中如何照顧孩子,但家長的考慮其實都是其他家長是否參加遊行的考慮。今次活動團體眾多,有時會各自召開記者會,亦非民陣的慣常做法。沈強調,這些新做法全無問題,「這是更多社會持份者參與的必經過程。」


另一方面,沈指出,今次遊行申請是最易過關的一次,他估計因近日民情洶湧,加上終點並非設在「敏感地帶」中聯辦。他據近年申請分析,但凡終點設於中聯辦,警方在會議上多指無法作決定。如4月的「抗議中聯辦亂港」遊行,他們要求在干諾道西開一條行車線,但警方一度稱「會塞(車)至新界」;學民思潮申請七一遊行至中聯辦,警方亦一度以「晚上不適宜遊行」為由拒絕。「集會位置是U形還是L形都爭拗一番!」


葉寶琳批評,不反對通知書原意是讓團體向警方預告遊行安排,方便警方安排交通,但政府近年把團體矮化,說成警方「是否批准」遊行,「如沒足夠時間上訴,我們又沒按要求進行,就有可能被控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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