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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綫外景隊去年底在牛池灣一打冷店取景,店東於晚上為免影響客人而拒絕再借出地方,詎料外景人員離開一小時後,4名大漢上門搗亂,其中一人更自稱黑幫成員。涉案被告昨被判襲擊、刑毁及聲稱為三合會成員5項罪名成立,裁判官決定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8月17日再判。
4名被告葉明(45 歲)、劉志恒(30 歲)、黃齊偉(47 歲)和黃齊國(52 歲)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葉則被控襲警、聲稱為三合會成員及刑毁罪。
控方的關鍵證人包括受害打冷店東李立強,以及目擊事件的休班警長。李作供指出,去年11月26日外景隊離場後,4名被告即前來搗亂,首被告自稱「和勝和」成員。休班警長供稱,他見狀即上前表明身分,阻止各被告,但亦被毆打。
辯方質疑證人口供有不脗合之處,又引用無綫外景隊職員的口供說,案發當晚9時30分離場,嘗試推翻因店東拒絕租場而被搗亂之說,質疑警方串謀誣告被告。
官拒評是否與電視台有關
裁判官陳錦昌說,不推測事件是否與電視台有關,但現場一度有多人打鬥,並有多名警員在場執勤,證人在如斯混亂場面口供有出入實屬難免。因為辯方質疑之處並非關鍵所在,故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CC6638/11】
4名被告葉明(45 歲)、劉志恒(30 歲)、黃齊偉(47 歲)和黃齊國(52 歲)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葉則被控襲警、聲稱為三合會成員及刑毁罪。
控方的關鍵證人包括受害打冷店東李立強,以及目擊事件的休班警長。李作供指出,去年11月26日外景隊離場後,4名被告即前來搗亂,首被告自稱「和勝和」成員。休班警長供稱,他見狀即上前表明身分,阻止各被告,但亦被毆打。
辯方質疑證人口供有不脗合之處,又引用無綫外景隊職員的口供說,案發當晚9時30分離場,嘗試推翻因店東拒絕租場而被搗亂之說,質疑警方串謀誣告被告。
官拒評是否與電視台有關
裁判官陳錦昌說,不推測事件是否與電視台有關,但現場一度有多人打鬥,並有多名警員在場執勤,證人在如斯混亂場面口供有出入實屬難免。因為辯方質疑之處並非關鍵所在,故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CC66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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