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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婦人被揭發使用及管有逾千枚面值50元的假郵票,被控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案件昨日開審。控方引述專家指出,涉案假郵票仿真度高,肉眼難以分辨,裁判官最後認同難以證明老婦得悉郵票真偽,裁定有關罪名不成立。
香港郵政發言人表示,本港以往亦曾發現假郵票,目前的通用郵票已採用防偽措施,提醒市民要留意郵票印刷質素、齒孔等細節以辨別真偽。
像真度高 郵局職員不察
控方指出,被告張婉媚(64歲)涉嫌在2010年底於油塘郵政局使用185枚每張面值50港元的假郵票,職員未即時察覺,當晚郵局局長起疑報警。翌日,被告再到郵局投寄,局長通知警方到場拘捕她,在其手提包內再發現1120枚同樣每張面值50元的假郵票。政府化驗室證實兩批郵票為偽造且像真度極高,肉眼難以分辨。
被告稱鄰居提供假郵票
被告稱,鄭姓鄰居為她介紹工作,要她每天到不同郵局投寄,假郵票都是由鄭提供,她並不知郵票為偽造。辯方指郵局職員有29年豐富經驗,但當場未發現郵票屬偽造,專家亦指假郵票像真度極高,相信被告使用郵票時並不知悉郵票為偽造。裁判官認為被告只是受聘投寄,不知悉郵票真偽,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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