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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路見朋友,握手聚舊。海關關員卻聲稱旺角街頭撞見「舊朋友」,向女夜總會主任出手揑胸「打招呼」,隨即逃跑,被事主窮追,報警就逮。關員昨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21日。
入職海關4年的被告陳鴻翔(34歲),被裁定本年2月27日在豉油街非禮呂姓事主(32歲),呂昨日供稱,當晚放工回家遇上被告搭訕。事主指被告稱「好似喺邊度見過你」,要求交朋友,她立即回絕。惟被告繼續尾隨且喋喋不休,呂聽見被告問「得唔得啊」,她不禁停下,冷不防被告「雙龍出海」,雙手揑向事主胸部一下,隨即逃跑。事主追趕被告,在途人協助下將被告逮住再報警求助。事主的男朋友稱,被告曾解釋揑胸皆因「以為見到朋友,打招呼」。被告自辯則反指事主向他「兜生意」不果,抓住其雙手訛稱非禮。
官:老相識亦不能隨便揑胸
暫委裁判官林鉅溥裁決指事主誠實,無原因誣陷被告。被告交談數句便知事主是否朋友,而即使是老相識,亦不能隨便揑胸。被告說法亦不可信,林官認為就算當時未能說服被告光顧,事主亦不會誣陷被告「自斷米路」,遂裁定被告罪成,被告大可能失去工作。
【案件編號:KTCC2371/12】
入職海關4年的被告陳鴻翔(34歲),被裁定本年2月27日在豉油街非禮呂姓事主(32歲),呂昨日供稱,當晚放工回家遇上被告搭訕。事主指被告稱「好似喺邊度見過你」,要求交朋友,她立即回絕。惟被告繼續尾隨且喋喋不休,呂聽見被告問「得唔得啊」,她不禁停下,冷不防被告「雙龍出海」,雙手揑向事主胸部一下,隨即逃跑。事主追趕被告,在途人協助下將被告逮住再報警求助。事主的男朋友稱,被告曾解釋揑胸皆因「以為見到朋友,打招呼」。被告自辯則反指事主向他「兜生意」不果,抓住其雙手訛稱非禮。
官:老相識亦不能隨便揑胸
暫委裁判官林鉅溥裁決指事主誠實,無原因誣陷被告。被告交談數句便知事主是否朋友,而即使是老相識,亦不能隨便揑胸。被告說法亦不可信,林官認為就算當時未能說服被告光顧,事主亦不會誣陷被告「自斷米路」,遂裁定被告罪成,被告大可能失去工作。
【案件編號:KTCC23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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