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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僭建485呎 免補地價2000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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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5日 21:35
2012年07月0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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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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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山頂住所被揭多項僭建,新上任發展局長的麥齊光昨首度回應,指屋宇署經兩次視察和調查後,證實其住所有6項僭建物,涉及總面積為45平方米(約485平方呎),因地段屬舊契,毋須補地價。本報以現時山頂呎價推算,有關僭建的面積價值達2000萬元。麥說,署方已向業主發出勸喻信,由於業主自願清拆僭建物,當局不會作刑事調查。


已發勸喻信促糾正

麥齊光昨首次出席立法會會議,第一條質詢便是回應梁振英的住宅僭建。他透露,屋宇署早前在梁宅共發現6處僭建,涉及45平方米,當中包括玻璃棚(13平方米,約140平方呎)、花棚(6平方米,約65平方呎)、花棚旁的構築物(4平方米,約43平方呎)、金屬大閘、停車位對下被改建的空間(22平方米,約237平方呎),以及停車位的頂蓋。


麥齊光說,當局已向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盡快糾正,署方並無有關花棚及玻璃棚的興建時間資料,屋宇署亦不會調查歷史,只會根據現場狀况要求業主還原建築,無法證實花棚及玻璃棚是否在購入時已存在,而業主若自願清拆,當局不會作刑事調查。


指舊契無地積條款 不涉補價

他又提到,綜合《建築物條例》和分區計劃大綱圖,梁宅的准許最高地積比率為0.5倍,可建總樓面面積約為1400平方米。由於有關地段的地契自1888年起計算,年期150年,當中並沒地積比率或總樓面面積的條款,屋宇署的工作只是糾正違規僭建,故不涉及「補地價」。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董事總經理陳超國說,山頂不少地皮屬於舊契,並沒就地積比設限,即使業主沒有按分區大綱圖的規劃而「起多咗」或有僭建物,被發現後一般只需拆卸。他指出,目前山頂呎價達5萬至6萬元一呎,若以梁振英在山頂多建45平方米(約485平方呎)計算,估計若要補地價,涉及金額可達2000萬元。


議員質疑屋署親疏有別

民主黨劉慧卿昨在立法會質疑屋宇署處理梁振英及前政務司長唐英年的僭建問題存在「親疏有別」,麥齊光回應說,當局執法一視同仁。他說,在唐英年涉及的僭建事件,由於當時傳媒已連日在屋外守候,當局需盡快向公眾交代,故提早通知傳媒屋宇署會「入屋」;至於梁振英住所僭建,是因應傳媒提問,屋宇署當日即時視察,亦由前任局長盡快向傳媒交代結果。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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